“今年出访人数要比去年减少20%”、“各级党政机关接待费用支出要在去年基础上削减10%”……重庆市日前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从八个方面细化了党政机关开展厉行节约工作的目标,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大兴节俭之风。
《实施意见》强调“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该市提出,今年全市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今年出访人数要比去年减少20%。各级财政、外事等主管部门要加强配合,建立先审核出访经费来源、后履行报批手续的联动审批制度,严把出访任务审批关口。严格控制团组数量、规模和境外停留时间。严禁用公款报销因私出国(境)费用。
对于公务车配备使用管理以及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等群众关注的热点,该市均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例如,今年全市开展一次党政机关公务车编制和实有车辆清理工作,重新核定公务车编制,对无编、超编的公务车一律不安排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运行费用。《实施意见》提出,“2009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 《实施意见》还围绕严格控制举办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
该市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工作的成效纳入领导班子考核、干部提拔任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公务员年终考核内容,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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