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正确看待、评价当今反腐败形势,这个问题特别重要。形势问题估计不好,如过高的估计或是过低的估计,不仅会影响人们对反腐败的信心,还会影响今后反腐败的发展趋向。这个问题如不解决,思想就无法统一,就无法更深入地反腐败。
怎样科学认识当今反腐败的形势,有以下几个观点必需把握。一是历史的观点:即要将反腐败放到整个改革开放的整个社会背景之中去考察;二是理性的观点:在这个问题上最忌讳的是为一时、一事所发生的情绪事件所左右;三是实事求是的观点:一切应以现实反腐败的发展态势所决定,决不拘泥于以前所制定的指标。有的人看问题就是不会看主流而只会看支流,不会看本质而只会看表面,不会看大势而只会看小势,结果呢?越看越觉问题严重,越看越没有信心,越看思想越糊涂,什么原因所致?大致有以下几个:一是掌握资料有限,因而缺乏大局观;二是对过去了解不深不透,因而缺乏历史观;三是过于认“死理”,因而缺乏辩证观;四是因“耳朵根”太软,思想“随风飘”,因而缺乏科学观。
基于以上的认识,用以下四句话来概括当今社会的反腐败形势。
(1)全党、全社会统一了认识,统一了意志,加强了反腐败的力度、深度和广度,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在不断地提高。十三年的反腐败最大的成果是:全党、全社会在“执政党的党风问题”的确是一个“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这个重要问题上达到了真正的共识。我国反腐败的实践以及前苏联的解体使每一个中国人都充分认识到:若不反腐败,党要亡,国要亡,社会主义也要亡。惟有“动真格”,执政党才能保持执政的地位;惟有 “动真格”,社会主义才不会变成资本主义,惟有 “动真格”,共和国才能真正兴旺发达。社会的这种“统一思想”、“统一意志”是在改革开放至今的反腐败实践中形成的,这比什么都重要,它是我们认识反腐败形势的基本出发点。什么叫“动真格”?就是加强反腐败的力度、深度和广度。看一看共和国(甚至国外)的反腐史,在很短的时期内接二连三地将陈希同、成克杰、胡长清、李纪周这样的党内高官送上审判台、断头台,应该说是“史无前例”的。这充分说明了如今的政府在反腐败上并不是只“反小”不“反大”,并不是只“反下”不“反上”,并不是“假反”而是“真反”、“动真格”。八十年代不是没有这样的大腐败分子,而是没有暴露,没有被清除,隐藏了下来,到了九十年代就越来越厉害了。如今呢?不管你的官做到哪一级,当到了多么大,发现一个就抓一个,从八十年代的“杀鸡给猴子看”转到九十年代的“杀猴给猴子看”,反腐败的“威慑力”在“杀猴”、“杀鸡”过程中体现出来了。近几年来广大的群众对反腐败的满意度之所以呈上升态势,就是因为执政党在这个问题上“动真格”了。中央纪委近年来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在不同的10个省(区、市)进行万人随机抽样调查,结果表明,2002年,有74%的群众对反腐败工作表示认可,比1996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69%的群众认为腐败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得到了遏制,比1996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68%的群众对反腐败斗争有信心,比1996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2003年五、六月,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在除西藏、台湾、香港、澳门之外的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调查显示,69.1%的群众认为腐败现象已在一定范围内得到遏制,78.7%的群众对反腐败斗争抱有信心。
(2)通过查处一大批共产党内的位高权重的高官大案、要案,极大地打击了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通过对广东湛江、福建厦门远华、辽宁沈阳慕马大案的查处,将局部被“改变了面貌”的政权又“改变了回来” ,初步地将腐败发展、泛滥的势头压了下来。
反腐败为什么这么艰难?道理很简单:因为这是一场“权力者”对“权力者”的斗争。对刑事犯罪分子,可以以一个“严打”接着一个“严打”,“有权的”对付“没权的”,事情总是好办一些。对付腐败的权力者远非这样简单,他手中也有权,有“一帮人”,有雄厚的腐败势力,有丰富的官场经验和牢固的关系网,一句话可以用权力对抗权力。邓小平同志不是说过“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吗?全国性的“改变面貌”倒是没有,然而地区性的局部性的“改变面貌”有没有呢?不仅有,而且很严重。如湛江腐败、厦门远华腐败和沈阳腐败案,腐败分子不是一个人二个人,而是一窝人、一串人;不是普通的小官,都是掌握当地要害部门的高官、大官……尽管这些都是“地方上的腐败分子”,从理论上说应由“省级”去管,然而最终的“领导”却是“中央级”的,结果当然是毁灭性的,“一网打尽”,很是彻底。说明了什么?一是充分说明了中央反腐败决心;二是反腐败的确很艰难;三是教育了全党,“和平演变”决非是理论上的。总之,将一些地区和领域被“改变了面貌”的政权又“改变”了回来,形势好不好?当然好!
应该说,近几年来中国对腐败势力的打击是“致命性”的,至少有三个效果:一是极大地打击了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二是初步地将腐败发展、泛滥的势头压了下来。三是消除了腐败恶性化发展的可能。为新世纪的反腐败斗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反腐败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保障了经济现代化的进程。据我国著名经济学家胡鞍钢先生的研究,当今社会存在的四种类型腐败——“寻租性腐败、地下经济腐败、税收流失性腐败和公共投资与公共支出性腐败”——造成的各类经济损失,平均每年占GDP的13.2%以上(指90年代后半期) 。腐败被揭示出来的大案、要案表明,腐败对社会的经济发展是严重的。为此, 近几年来,中国政府根据当前社会腐败的特点,有条不紊的开展了腐败的高发区、频发区——金融、证券、房地产、土地批租出租、建筑工程和物资采购等领域——的反腐败斗争,把打击走私与反腐结合起来,将一大批“走私大王”、“金融大王”、“房地产大王”等“经济蛀虫”送上了审判台,这就最大限度地缩小了社会的经济损失,保障了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社会得益,老百姓得益。譬如,以开展轰轰烈烈的全国性反走私斗争来说,极有成效,一个有目共睹的事实是:通过对广东湛江、福建厦门大案要案的处理,初步地将猖狂的走私气焰打了下去,作为国家财源之一的石油企业很快地从亏损转为赢利,而1999年国家职工的工资增加又是从哪儿来的?就是靠了打击走私之“福”。此外,据有关方面的统计,从1997年10月到2002年5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9万余件,结案78万余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8万多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1亿元。再以沈阳慕马腐败案为例,据《人民日报》报道:在反腐败斗争的政治洗礼面前,沈阳赢得了经济的恢复性快速增长。2001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0.1%,财政收入增长34.3%。2002年国民经济多项主要经济指标创历史新高,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400亿元,比上年提高13.1%。财政收入突破百亿元大关。实现工业总产值2110亿元,比上年增长18%!
(4)通过多年反腐败,人们深深地认识到,依靠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模式反腐败已行不通了,必须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的特点和规律,反腐败促进了“从严治党” 、“从严治权”,促进了政治文明的进程。
改革开放后,社会进入了市场经济体制,腐败发生在“一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二是市场体制的极不完善”的背景下,这就是说,依靠过去计划经济体制时代的反腐败模式已管不了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腐败行为。“老革命遇到了新问题”,怎么办?从某种意义上说,反腐败也只能靠“摸着石头过河”,所以,这二十余年的反腐败,是积累经验的二十余年,是不断地进行制度创新的二十余年,是从过去侧重治标到如今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二十余年。……总之,是在不断摸索“符合初级社会主义、不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反腐败”的二十余年。这是指导思想上的突破,是方法论上反腐败的飞跃,这就为新世纪的反腐败奠定了牢固基础。
为什么相当数量的高级领导干部会堕入腐败的陷阱?为什么在查处的腐败分子中“第一把手”居然达到三分之一这样高的比例?为什么新的历史时期腐败会呈现窝案、串案的特点?原因自然很复杂,但是,有一点为人们所公认:即权力由于缺乏监督而导致的“权力绝对化”,因而产生了“绝对的腐败”。那么,又是什么原因会产生“权力绝对化”呢?原因有三:一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权力过分集中遗留下来的影响;二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家长制”的复活;三是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总之,二十余年的反腐败的实践足够使我们认识到体制上的缺陷对腐败泛滥的影响,因而在近几年的反腐败斗争中加强了组织领导,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予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强化了党内建设,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了“党政领导干部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监督、党政领导干部公布廉洁从政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视”等制度;重点加强了对“一把手”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各级机关部门具有专管权力的中层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力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工作述职评议制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干部提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积极推进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人事工作民主、公开、竞争的程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行为……所有这一系列的“从严治党” 、“从严治权”的措施,它既是深化反腐败的必然,也是防止腐败泛滥的根本措施,从某种意义上说,促进了政治文明的进程,又为社会的政治改革打下了基础,而这,是我们在正确评价二十余年反腐败所不能忽视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颁布标志着党内监督工作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新阶段,是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大举措。
改革开放至今的反腐败形势总体上是在向着平稳的、健康的、好的方向发展,社会也是在认真地、扎实地、有条不紊地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中国共产党也是完全有能力解决腐败问题的。但这只是反腐败形势这个问题的一个方面,谈腐败“形势很好”并不意味反腐败可以高枕无忧了。从当前情况看,形势还是严峻的:导致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党员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为政不廉、以权谋私的违法违纪案件屡有发生; “三乱”(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一多”(检查多)及与民争利等不正之风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制约和干扰了经济发展;少数干部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思想僵化、作风粗暴,脱离实际、弄虚作假,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因此我们不能掉以轻心,盲目乐观,既要看到已有的阶段性成绩,进一步增强信心;又要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坚定不移的态度,坚强有力的工作和坚持不懈的努力,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不断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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