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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文章之六十三——心与廉的真解

作者(来源):,时间:2015/7/31 15:39:18

    编者按:宋代的包拯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廉,是为官之本,更是从政之魂。为官者,只有把清廉真正驻进心里,行得正、站得直、做得端,方能抵御形形色色的诱惑,不随波逐流、迷失自我。今选取此文,供光大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希望能有所思、有所悟、有所得。 


                                         心与廉的真解

    ● “心廉”方能真廉
    三国时,胡质在魏国任州郡长官多年,两袖清风,死后家无余财,只有朝廷赏赐的衣服和数箱书籍而已。其子胡威,后来官至刺史,政绩卓著,清名远扬。入晋以后,晋武帝接见胡威,谈起其父生平事迹,赞叹不已,遂向胡威道:你的清廉和你父亲比起来怎么样?胡威道:臣和家父相差甚远啊!臣清廉唯恐人家不知,是为“行廉”;而臣父清廉唯恐人家知道,虽为“行廉”,实为“心廉”!
    “心廉”,是一种人生境界和节操,只有“心廉”,对不义之财才能不动心,无非分之想,无法外之求。为“官”从政宁可“心廉”自乐,不可浊富多忧。廉从“淡”中来,祸从“贪”中出,“心廉”则自安。有人因“不想贪”而廉,也有人因“不敢贪”而廉。“不想贪”和“不敢贪”,虽然只一字之差,但反映出两种不同的境界。“不想贪”是内因使然的“心廉”,“不敢贪”则缘于畏惧法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促使领导干部实现从“不敢”向“不想”的跨越,必须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提升道德境界,夯实廉政文化和法纪防线,如此才能洁身自好、清廉自守,不被名缰利锁所束缚。
    廉由心生,“心廉”才能淡泊名利,有一颗平常心,守住底线、拒绝诱惑。“心廉”,面对尘世间纷繁复杂的各种诱惑,才能心如止水,恬淡不躁,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惑,不为钱所动,不为色所迷。现实当中,不少人因心不廉而栽了跟头,甚至沦为人民的罪人,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私心过重、物欲太盛。在他们灵魂深处无做人的廉耻之心,才在“官”帽下贪得无厌。由此可见,“心廉”才能正“官”德,“官”德正才能走好人生路。
    “官”之正,不在于能力有多强,水平有多高,而在于立身清廉的崇高品格。心不廉则无所不取,心无防则无所不为。廉者常乐于无求,贪者常忧于不足。“物必自腐而后虫生”。一旦失去廉心,私欲膨胀,贪得无厌,骨头就会变软,就会丧志失节。因此,为“官”从政要自觉在“心廉”上下工夫,把“心廉”作为人生一种价值来追求,当做一种习惯来培养,当做一种信念来恪守。“心廉”为本,“心廉”至上,心底无私,这样廉政就有了扎实的根基,就能保持心灵上的纯洁,不断升华道德境界,超越自我,突破物欲的藩篱,经受住金钱、权力、美色的考验,坚守理性人生,做到两袖清风、一尘不染,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 放个“怕”字在心上
    据史料载:明太祖朱元璋曾问部属:天下什么样的人最快乐?众大臣的答案五花八门,朱元璋均不满意。一位叫万钢的大臣回答:畏法度者最快乐。朱元璋连连称好,大加赞赏。很多人不解,万钢解释说:“畏法度者”因为害怕国法的惩罚,就不敢不遵纪守法、洁身自好。不贪赃不枉法,当然心安理得,心情舒畅,自然最快乐。
    很显然,万钢的快乐观是建立在这样的事实基础之上:官员不畏法度,则目空一切,必贪赃枉法,终将因违法犯罪而身陷囹圄,甚至命丧法场。与其不畏法度落个犯罪的下场,不如敬畏法度以求善始善终。
    这个观点其实很有现实意义。我们经常看到、听到、读到某某贪官在法庭上痛哭流涕、悔恨交加,在监狱里一夜白头、抑郁成病的情节。他们悔什么、恨什么?还不是恨自己将党纪国法抛脑后,恣意妄为,总以为法纪对于自己,是“牛栏里关猫”,活动余地大得很,哪知道终究还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可惜这后悔来得太晚了。
    畏法度,实际上是为官者应有的一种自律意识。权力是一柄双刃剑,既能成为服务社会公众的手段,也能变成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既能成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载体,也能让人滑入犯罪深渊,沦为阶下之囚。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手中多少都有一些权力,若无所“畏惧”,终将重蹈众多贪官的覆辙;若心中有个“怕”字,怕辜负党的重托,怕有负人民群众的期望,则会兢兢业业,恪尽职守;怕群众背后指脊梁骨,怕党纪国法制裁,则会小心谨慎,不越雷池半步。只有有所怕,才能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做非分之事。这样的干部反而最快乐。
    ● 心装廉政“红绿灯”
    日前,笔者外出开会,在一个十字路口停车时,迎面见一巨幅交通提示牌:“心有红绿灯,平安伴人生。”看后久久不忘,引发诸多思考。对于一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来说,廉政“红绿灯”何尝不是如此?
    廉政“红绿灯”,就是党纪国法,它明确规定了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能做,一旦违纪违规如何处理。它是一条警戒线、高压线。遵守廉政“红绿灯”,做到言行合规、方圆有度,于国于家于己善莫大焉。反之,则可能贻误事业,贻害终生。
    怎样才能做到心有廉政“红绿灯”呢?一要“识灯”。充分认识学习党纪条规的重要性,增强学习党纪条规的自觉性,做到知条规、懂纪律、慎言行。既要熟悉对广大党员干部通用的纪律规定,又要知晓所在行业、所处岗位的特殊要求。二要“用灯”。灯者,工具也。“君子性非异也,善假于物也。”人都有七情六欲,但必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约束在党纪条规允许的范围内。面对党纪国法,只有心存敬畏,才能行有所止。这就需要党员干部自觉高悬廉政“红绿灯”,时时刻刻用党纪条规来提醒自己,约束自己,不闪邪念一丝,不越雷池一步。三要“护灯”。既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自觉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又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好下级,管好亲属,管好身边人,做到见微知著、敢抓敢管,对违纪违法行为,决不姑息。毋庸讳言,当前反腐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现实生活中的某些不正常现象,有时或许会让我们产生一些幻觉,萌发侥幸心理。这很危险。面对种种诱惑,我们不妨以不变应万变,放个“怕”字在心中,多一点警觉,多一点清醒,多一点自尊和自重,多一点自我约束。这样,人生的每一步才会踏实,人生才会充满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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