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嘉奖,每次计1分;个人三等功,每次计3分;个人二等功,每次计20分;个人一等功,每次计40分……近日,县民政部门对本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4名退役士兵进行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此次评分工作,除县人武部、县人力社保局外,民政部门还邀请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自觉接受监督,有效防范岗位廉政风险。
据了解,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工作是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阳光安置”的重要举措。评分工作根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进行,设置了退役士兵服役年限、服役表现(奖励、职业技能、残疾等级、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参加对外战争、从事核专业)等计分项目。参加评分工作的四个部门,严格对照办法所明确的评分标准进行现场阅档,并按照统一标准予以赋分,确认一致后通过评分认定。
对于评分结果,民政部门组织退役士兵对本人得分情况进行核实认可,对有异议的情况进行进一步的核查,确保评分过程公平公正、客观准确地反映退役士兵服役情况。服役表现得分将和理论考试成绩一起作为政府安排工作排序选岗的重要依据。
“待岗位名单确定后,4名退役士兵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工作岗位,安置对象、安置岗位、安置程序、安置结果全部公开。”县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长表示,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踪,规范评分部门的权力,充分防范廉政风险,让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真正做到阳光透明,让人心服口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