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岱山县纪委监委对高亭镇塘墩党支部书记方轮迪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方轮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他人送予的财物;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方轮迪身为中共党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方轮迪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审查调查期间,方轮迪在本人的悔过书中反思,自己身为一名党员、一名村书记,对公权力缺乏敬畏之心,廉洁意识淡薄,在运用手中权力时,因不懂法而触犯法律,因心存侥幸心理而为他人谋利,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内心充满了自责和愧疚。方轮迪表示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和法律制裁,尽自己最大努力去减少国家损失,用实际行动去弥补自身犯下的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