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省市纪委统一部署,我县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专项治理的对象为全县各级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县处级领导干部,乡科级领导干部,以及上述范围内党的十八大以来离退休的人员。重点清理和规范党的十八大以后发生或延续的、影响领导干部公正执行公务、廉洁行使职权的借贷行为,例如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本人、亲属或他人名义,以借为名,长期不还,实为利益输送的行为;利用职务便利无息、低息向他人借款或高息出借资金的行为;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或要求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等。
在治理过程中,对重点领域、重点人、重要岗位开展针对性核查,对其余人员根据实际开展抽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和漏洞,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和清廉新区、清廉岱山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治理将按照“自查从宽、核查从严、妥善处理、维护稳定”的原则,对在规定时间内如实申报,按要求主动及时整改的,可视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理,情节轻微的,可免予处理;对群众举报、专项核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开始后,仍顶风违纪者,视情从重或者加重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