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厉行节约定“硬指标”各级机关向上级纪委递交承诺书 履行情况纳入年度反腐败工作目标考核
不建办公大楼,“四费”更加公开,严格限制出国……近段时间,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在湖南省长沙市各级党政机关蔚然成风。今年1月到4月,全市有34家单位公用经费比去年同期明显下降;1月到5月,全市因公出国(境)人数比去年同期减少67%。
该市着重规范楼堂馆所建设、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公用经费审批使用等,定出“硬指标”:2009年,行政基建经费要比上年压缩10%,接待费比上年压减10%,公用经费实现“零增长”,各级各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将在近3年基础上压缩30%,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在近3年基础上降低15%。在核定近三年相关数据的基础上,该市强化财政预算约束力,通过预算调整手段,将各级各部门不符合节约要求的支出进行调减,把有限的资金尽可能地用到保民生、扩内需、促发展上来。该市还采用“零基预算”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取消预算基数,按各单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以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专项支出为依据制定相应预算,并细化预算内容,一个单位小到买纸杯的情况都能在预算中清晰地显示。
该市规定,从现在起到2010年底,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不准建设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经批准已开工建设的,要严格执行规定标准。对超概算、超标准的项目,财政不予追加投资;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因公出国(境)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对没有纳入预算管理、没有出具经费安排意见的,一律不予报销。对各单位公车进行核编,建立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加油、维修、保险的规定。各单位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交通费等公用经费开支情况每季度在机关内部公开一次,对人均“四费”居前5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市政府常务会议作出说明。对于“四费”增幅较大且未能说明合理原因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保证节约指标完成,该市各级党政机关都要向上一级纪委递交承诺书。各单位在承诺书中须提出具体节减方案和金额,由行政主要负责人、经办处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履行承诺情况纳入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内容,并纳入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考核。对未实现节约目标的,扣去全部相应分值,单位主要领导要向市纪委作出说明;因履行职责不力导致经费支出不降反超的,单位领导须接受诫勉谈话;对弄虚作假或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处理。目前,该市各区县及市直党政机关已全部向市纪委递交承诺书。该市还成立由纪检监察、发改、财政、审计等单位组成的厉行节约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组织人员深入各市直单位、区县(市)和乡镇(街道)开展督查和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该市对厉行节约工作采取“适时控制、动态管理”办法,设计专门表格,要求各区县(市)、市直各单位每月10日前上报上月节减情况,及时掌握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并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财务处长签字后将表格在本单位公示。
(中国纪检监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