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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浙江年底前将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

资料来源:      日期:2009-07-08 08:07     浏览量:3255


 

记者从浙江省纪委日前召开的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该省将力争今年年底前在全省32895个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形成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落到实处。

据介绍,浙江省委、省纪委在总结完善武义、天台、温岭、嘉善、诸暨等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于2007年底组织召开了全省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会议,对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作出专题部署。去年3月,省委、省政府下发《浙江省关于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加强村级民主监督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全省各地按照试点先行,总结完善,稳步推进的思路,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逐步展开试点推广工作。今年以来,省委常委会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省委书记赵洪祝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规划,统筹谋划,积极推进;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多次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并提出了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工作目标。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中旬,浙江有23439个村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

据了解,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省委、省纪委要求,坚持把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水平和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自身建设贯穿始终,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不断探索和改进村务监督的方式方法,把村务监督重点放在村级财务、资产经营、重大工程、重大事项等方面。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