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干部‘哈仰谋’!”——红河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侧记
“纪检干部‘哈仰谋’!”4月28日,当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纪委监察局的干部职工结束对金平县十里村的新农村建设帮扶时,前来送别的哈尼族群众纷纷竖起大拇指称赞他们。
“‘哈仰谋’在哈尼族语里是赞扬一个人特别好的意思。能得到群众这样的赞誉,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我们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的成果。”红河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温剑说。
红河州结合地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少数民族干部占46%的实际,以派驻机构改革、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纪检监察干部“六种能力”建设为抓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和组织建设。
派驻机构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两步走”的部署,2008年10月,红河州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正式挂牌成立。
“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成立,达到‘两减一扩’的目标:派驻(出)机构减少了70%,行政编制减少了6名,但监督、检查、指导的覆盖面扩大了近一倍。”温剑说。
“我们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和办法,逐步把派驻机构的管理与监督纳入规范化轨道,促使派驻机构找准职能定位,有针对性、有效地开展监督工作。”红河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察局局长张杰说。
“第九纪工委负责监督指导交通局、建设局等11个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针对这些单位问题易发、高发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第九纪工委书记钟岚说。
新体制实施以来,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分别召开负责部门座谈会120余次,参与负责部门重要工作、重要会议210余次,开展专项检查170余次,对负责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工作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80余条,参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2件。
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显现活力
红河州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装备配置标准和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逐一列出干部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装备设施、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
按照“统一规划,逐步推开,分批完成”的原则,他们加大科技投入,加强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大力改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条件,切实解决办案手段落后的问题,夯实反腐倡廉工作基础。
个旧市纪委常委按正科级干部配备,并于2009年1月起参照政法津贴执行新的津贴标准;蒙自县纪委常委和有关室主任按正科级干部配备,并于2009年1月起,参照政法津贴执行新的津贴标准……目前,该州各县市均建立健全了相关保障制度,逐步形成经费和装备设施保障的长效机制,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办公条件、人员编制、经费、装备设施得到加强和改善。
“与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同步,我们不断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有人抓、有人管。”温剑说。
弥勒县12个乡镇聘任216名基层纪检监察员;红河县在乡镇增设专职监察室主任;绿春县聘任83名村党总支专职纪检委员;石屏县115个村聘任480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纪律监督员。
“除了硬件建设、队伍建设,我们更加注重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思想政治、能力、组织、作风等方面的建设,使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显现活力。”红河州纪委干部室主任尹为洲说。
“全县14个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中,有6名是从纪检监察干部中选拔任用的。”谈到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成果,元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赵波自豪地说。
干部履职能力水平提高
“若不是你们及时调查处理,公司的困难不可能这么快就解决,谢谢你们!”近日,鑫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唐红生将一面绣着“依法办事、秉持公道”八个大字的锦旗送到红河州纪委信访室。
“前一段时间,我们接到鑫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投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存在行政行为不规范问题,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我们多次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纠正了不规范行为。”红河州纪委信访室主任王菊珍解释说。
“收到这面锦旗,我深深体会到做一名有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多么光荣!”信访室的同志感慨地说。
要有作为,就要有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为此,红河州开展了“学知识、强素质、树形象”、业务知识讲座等一系列活动,邀请财政、税务、发改、建设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州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负责人授课。“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实现从‘要我学’向‘我要学’、从‘重业务’向‘多学科’、从‘旁观者’向‘参与者’的转变。”州纪委宣教室主任王成鹏说。
“到一线去实践,到基层去锻炼,当群众的贴心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自觉转变作风,将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对中央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管,确保4593.37万元支农惠农资金发放到位;清退各级各类学校乱收费149万元;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02件共121人,处分违纪人员106人,挽回经济损失135.51万元。
“要有为,才有位。不比资历比能力、不比关系比业绩,我们就是要在着力提高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的同时,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制度,营造一个团结干事、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良好氛围。”红河州纪委监察局领导如是说。
2006年初至今,红河州州级纪检监察系统共提拔正处级干部11人,平级交流轮岗3人次;提拔副处级干部7人,平级交流轮岗47人次;提拔正科级干部7人,平级交流轮岗4人次。通过干部调整交流,不仅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而且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