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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问责补“空当” 奖优罚劣落实处——建瓯大力推进企事业单位效能建设

资料来源:      日期:2009-09-21 02:09     浏览量:2829

日前,福建省建瓯市有91个市直部门和73个窗口单位同时收到一份《绩效察访核验情况通报》,根据这份文件,公证处等7家单位将面临绩效问责。

如今,绩效问责制度已是建瓯所有职能部门和各类公共服务型企事业单位无法回避的大考,而这份每季度都会收到的《通报》,则如同一份绩效建设成绩单

200810月试行到今年6月正式施行,绩效问责制在建瓯激起了层层涟漪。

公共服务单位纳入管理

各地都在推行政府绩效管理,然而,由于法规和制度层面的原因,仍然存在一些不理想之处影响着政府工作效率和形象。建瓯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祥平告诉记者,之所以出台绩效问责制度,初衷在于填补政府绩效建设中的空当

政府绩效管理的主要法规依据是《行政许可法》和《监察法》,这两部法规实施的对象都是公务员。然而,有一些企事业单位也承担着对公众服务的职能,如何开展此类单位的绩效管理?这是空当之一。

法律、法规一般只管违纪、违法行为,然而,现实中,一些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推诿、形象较差、业务不熟,这些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纪,如何根治?这是空当之二。

200810月,建瓯市效能办开始在少数市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进行绩效问责管理试点。

这项制度与政府的绩效管理不同,它既覆盖了各类机关部门,还将一些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纳入管理。无论是乡镇卫生院、银行或者是自来水公司,统统划入其中。

与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相同,凡违反问责制度的部门或单位,既要面临被扣工资、奖金的处罚,还会影响干部任免、年终考核,有的还要被处以党纪政纪处分。

这项制度试行以来,建瓯市先后有20家单位被通报批评,并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多个部门协作问责

今年619日,建瓯市委、市政府正式出台《建瓯市绩效问责暂行办法》,这份红头文件将绩效问责制正式确立为建瓯市的一项常规制度。该办法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不会作为等四大类共31种情况界定为绩效问责范围,共有9种问责办法。问责制还与单位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和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挂钩。以效能告诫这一处理方式为例,不仅要按比例停发年终一次性奖金,还会影响单位参加各类评奖活动。目前,建瓯市已建立起以效能办为主,人事、财政、组织、劳动、纪检等多个部门协作的问责机制,各部门依职能特点或负责扣发工资、调整人事或负责施行党纪政纪处分。

根据《办法》,被问责对象对问责决定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机构申辩,受理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维持或撤销绩效问题的决定,并给予书面答复。目的就是以法服人,避免出现政策干扰法律的情况。建瓯市纪委副书记张梓全是这项制度的倡导者之一,他表示,健全设立申诉机制旨在确保依法问责。

今年以来,建瓯市组织有关人员就各单位绩效建设情况实施每月一督察、每季一通报。除根据日常投诉及时处理各类不良行为外,市效能办每季度将给所有纳入问责的部门和单位寄出一份成绩单,根据成绩单中的评语,决定该单位是被表彰还是被惩戒。

办事效率明显提升

今年4月,建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三家单位负责人先后被建瓯市效能办诫勉谈话。这三家单位之所以被告诫,有的是由于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有的则是服务态度较差,还有一家单位则是因当年被投诉的次数较多。

此次诫勉谈话,令建瓯各界感受到尚在试行中的绩效问责制度是动真格的。张梓全告诉记者,感受到问责强力推行之势的不仅是这几位干部。早在2008年底,建瓯市便有40余个部门根据问责制的要求,相继在建瓯市政府网站上进行服务承诺,且所有承诺审结、办结时限全部少于法定时限。

随着问责制的深入推进,建瓯市重视发展、保障效率、维护政府形象的公共服务新貌展现。今年以来,建瓯市先后有91个市直部门和73个窗口单位被纳入绩效问责制管理范围,先后有8人被诫勉谈话,3人被处以效能告诫。

建瓯市效能办主任江卫华告诉记者,在企事业单位分批纳入绩效管理、全市参加绩效考评单位总数大幅增加的前提下,今年上半年建瓯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受理各类效能投诉仅30件,比去年同期考评机关单位时减少7件。参加绩效考评的单位办事效率明显提升,反映行政审批办结时限类投诉减少近5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