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开展季巡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8名处级干部受追究,3名处级干部被告诫
辽宁省抚顺市纪委今年前三季度在全市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季巡查,全市共有8名处级领导干部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而受到行政处分,3名处级领导干部受到告诫。
该市今年出台《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季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根据该《意见》,抚顺市季巡查的对象是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巡查组由3至5人组成,组长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领导担任,市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及民主党派人士等参与巡查。特别重大事项的巡查,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带队巡查。
巡查组对巡查中发现的属单位个性问题,向巡查单位下达巡查建议书,限期一周内进行整改,并跟踪检查;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建议和解决办法;对巡查中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的一般性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责成职能部门做出组织处理,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交由市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每次巡查结束后,市纪委都将根据巡查和处理的有关情况,适时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将巡查结果作为干部调整任用、评先评优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据了解,抚顺市纪委今年首先对去年底廉政测评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跟踪巡查。将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满意率未达到80%的20家单位作为重点巡查考核对象。对廉洁自律测评中群众反映问题超过5%的9名领导干部,要求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作出情况说明;对反映问题超过10%的9名领导干部,由市纪委主要领导对其进行告诫谈话;对连续两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测评满意率未达到70%的市老干部局,建议市委调整局领导班子。
针对市国土、规划领域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权力过度“集中”及民主集中制作用弱化,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为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提供可乘之机等问题,市纪委组织专门巡查组,进驻市国土局和规划局近3个月,督促指导市国土局和规划局从加强行政管理、规范业务流程入手,建立完善《加强国土资源系统权力监督制约实施办法》等19项规章制度。
该市纪委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相关单位进行专项巡查。对发现的市水务局、市规划局工作失职、执法不力问题,巡查组建议市纪委派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对市规划局局长、市水务局总工程师等8人给予行政处分,对市水务局局长等3人进行告诫,并在全市通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