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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两个层面” 实行“三个告知” 搭建“四个平台”山西壶关公开办信访促和谐

资料来源:      日期:2009-11-04 08:11     浏览量:2480

山西省壶关县纪委监察局针对新时期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出现的新特点和新变化,探索总结出一套让上访人参与监督办理信访案件的公开办信访工作机制,先后公开办理20余宗信访案件,无一例重复访和越级访,收到了良好效果。

着眼“两个层面”,探索应对之策,找准公开办信访的着力点。一个层面,针对办理信访举报案件中存在的上访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继续重复访、越级访的实际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制定对策,顺势而动,大胆探索,积极推行公开办信访工作机制,将适宜公开办案过程和结果的信访案件全部实行公开办理,让上访人全程参与办案过程。另一个层面,此举加快了办案进程,提高了信访案件办结率,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实行“三个告知”,规范参与行为,抓住公开办信访的关键点。该县对上访人实行范围、程序和权利义务“三个告知”。要求上访人在参与监督办案期间,不得向调查组隐瞒事实真相或夸大问题,不得无理取闹、干扰办案,不得辱骂攻击调查对象,不得泄露案件秘密,不得请客送礼贿赂办案人员,不得无故中途退出等。同时,要求办案人员自觉遵守办案纪律,不准参与上访人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准收受上访人的礼金和财物,不准歧视、欺骗、隐瞒、打击上访人;必须保证上访人的人身安全,对上访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对上访人的过激行为要及时劝阻或制止,对案件调查情况要适时向上访人通报并征求意见,从而规范了参与行为,增进了互信程度,提高了办案质量。搭建“四个平台”,保障群众权益,落实公开办信访的根本点。该县搭建“知情平台”、“议案平台”、“互动平台”、“监督平台”等四个平台,赋予上访人充分的知情权、全面的监督权、足够的主动权和合理的建议权,将办案的程序、过程、结果全部公开,在上访人的参与和协助下,查清案件真相,消除群众疑虑,维护群众利益。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