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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加强“四中心一平台”建设 促进行政部门的廉洁与高效

资料来源:      日期:2009-11-16 08:11     浏览量:2492

近年来,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以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行政投诉中心和政务公开电子网络平台等“四中心一平台”建设为抓手,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促进行政部门的廉洁与高效,为创建江西最优发展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四中心一平台”建设情况

(一)行政服务中心。是各级政府机关为企业和群众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服务场所,是集信息与咨询、审批与办证、管理与协调、投诉与监督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截至20098月,江西省所有市、县、乡镇均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82%的行政村建立了便民服务代办点,省直主要执法部门建立了行政审批办证大厅(窗口),形成了省、市、县(区)、乡(镇)、村五级行政服务网络,基本实现了政府服务在空间上的全覆盖。

(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政府进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产权交易,以及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等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的服务场所。目前,江西省已建成省、市、县、乡四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实现了公共资源的集中统一交易。江西省政府与南昌市政府共建了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省发展改革、财政、交通、水利、建设、土地矿产、林业等10多个部门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项目全部纳入中心交易。在全省逐步推行机关公务用车维修、加油等公务消费定点招标采购。同时,积极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乡镇延伸,全省84%的乡镇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站,2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公共资源项目必须进场交易,实现了场外无交易。

(三)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是指各级财政部门建立的对财政资金统一审核、支付、监督检查及现金管理的专门平台。实行“前台收付,后台核算”的运行机制,形成“管钱的不拨钱,拨钱的不花钱,花钱的不见钱”的管理模式。当前,江西省省、市、县三级全部建立了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省直所有部门及其所属预算单位,所有市、县(区)预算单位全部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

(四)行政投诉中心。是各级政府受理、调查和处理行政效能投诉的专门机构,旨在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切实提高政府机关的行政效能。目前,江西省省、市、县及其大多数部门都建立了行政投诉工作机构,在企业、乡镇设立监测点10031个,聘请监督员10038人,定期从监测点收集监测信息,客观反映和评价政府机关效能建设情况,优化了发展环境。

(五)政务公开电子网络平台。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实现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政府行为阳光操作的平台。江西省电子网络平台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建立省、市、县(区)三级统一的江西政务内网、政务专网,部分县(区)将政务网延伸到乡镇;二是开辟了“移动政务通”、“阳光政务114”、政风行风广播热线、手机短信、网络信箱、民声通道等电子政务公开新渠道;三是加快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今年7月成立了“江西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监察中心”,开通了“江西省电子政务监察平台”;年内即将建成省市统一的网上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和电子监察系统;明年可建成省、市、县三级统一的电子政务监察系统。

二、“四中心一平台”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把行政服务中心打造成“政务超市”,让政府机关提供高效、便捷、便民的行政服务。一是协调构建五级行政服务中心。解决老百姓就近能办事、就近能办成事的问题。尤其是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为民服务代办点的建立,极大方便了农村老百姓不出远门,就能够办理对政府的各种诉求。二是全面实行“五个一”的服务模式。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审批、一单式收费”,使老百姓对政府的诉求进一个门、进一次门就能办成办结。三是提升行政审批效能。行政服务中心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项目,实行并联审批制;对需由部门联席会议审定或联合现场踏勘的项目,实行缺席默认制;对超过承诺时限未作出批复的,视同认可;要求各部门对窗口充分授权,让首席代表能拍板、工作人员能办事。

(二)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造成廉洁平台,用制度和电子科技规范交易行为。一是全力推进省直部门交易项目进场交易。省纪委监察厅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协调推进省发展改革、财政、交通、水利、建设、土地矿产、林业等10多个政府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前,已有65个省直部门和单位的221个项目进场交易。二是以制度创新规范管理。完善招投标交易制度,实行网上报名和招标文件电子化管理,推行投标资格后审,建立标后跟踪管理和押证管理制度,有效防止围标串标;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交易中心通过本中心的门户网站及LED电子多媒体发布系统等不间断地发布各类信息,充分保障投标人的知情权;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包括计算机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名单系统、自动评分生成系统等。我省从2005年开始,对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进行了代建制试点,先后建成了四个省级项目,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三是以公开透明形式强化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所属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监察室,派驻监察员,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及时查处违规违法行为;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社会有关人士为行风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职能部门、业主、中介机构和人民群众征求意见建议,实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四是以科技手段辅助监督管理。各交易中心配套安装了先进的指纹识别、音频对讲、视频监控等系统。在评标过程中,监督人员通过监控大屏对交易过程进行同步、即时全程监督,有效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

()把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打造成节约型政府平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不断延伸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由一级预算单位向二级预算单位延伸,全额拨款单位向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单位延伸,基本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的全覆盖。二是稳步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省、市级预算单位已全部实行公务卡结算,今年开始向县、乡级预算单位延伸。三是全面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财政票据要求使用计算机输入和打印,以加强对政府非税收入的有效监控。四是深化税收监管改革。在城区大型超市、商场、酒店、宾馆等大众消费场所推行税控机打发票装置,确保原始发票真实,为财政支付提供阳光票据,有效防止税源流失和“以票谋私”。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增强了财政宏观调控能力,为管好、用好政府有限资金,建设节约型政府提供了重要保证。

(四)把行政投诉中心打造成高效政府平台,全面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省、市、县、乡四级互动的发展环境监测机制,构建了效能建设、效能监察、效能测评和效能投诉“四合一”的长效机制。二是针对机关办事中“梗阻”等顽症,在全省行政机关开展“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活动,上下联动,群众评议。三是针对少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现场摄录的不良行为,以影像光碟的形式通报有关部门负责人,督促限时整改。四是针对行政(效能)投诉网络和监测点网络所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效能督查和项目督查。累计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损害发展环境案件3800多个,责任追究近900人,促进了发展环境的优化。

(五)把政务公开电子网络平台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充分保障老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一是整合电子政务资源。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整合省、市、县及其部门的网站,建立了江西省政府网站群,只要登录省政府网站,就可以查询到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信息。二是畅通民声通道。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均开通了电子邮箱、手机短信和网上博客,听民意、排民忧、解民困,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阳光决策。三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省一些市、县与移动通信公司合作,开通“移动政务通”,公民通过手机短信即可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与电信公司合作,开通“阳光政务114”,公民拨打114,就可以查询到相关办理事项、办事流程及收费标准等信息。

 

来源: 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