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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关键建章紧盯落实督察宜春制度创新管住“人、财、物”

资料来源:      日期:2010-01-18 09:01     浏览量:2297

 

(熊洪清)围绕关键建章,紧盯落实督察。江西省宜春市从制度建设入手,不断推进选人用人、公共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预防腐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党政干部和公务员提拔使用、轮岗、交流、调配、职称评定等工作,该市出台《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县处级领导干部暂行办法》等制度,制定《弘扬求真务实十八条意见》《公职人员行为规范“六条禁令”》等文件,着力构建干部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去年111月,宜春市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70多人次,诫勉谈话32人次。

 

该市狠抓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出台《关于实行工程建设领域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制度列举包括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工程建设项目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及其相关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在内的430种问责情形,并对问责的对象、问责的内容、问责的方式以及问责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此外,他们还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标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超容积率补交土地出让金问题处理意见》《国有投资项目资金结算办法》《项目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等一批管用、易操作的配套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初步形成从工程规划、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标后管理、结算、资金支付等各个环节都有制度、都有监督措施的预防腐败体系。

 

宜春市还认真查找政府公共资源配置、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环节,从源头上建立防范机制,出台《市本级国有产权转让实施细则》《市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村财乡代理”暂行办法》和《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对国有资金使用、国有资产购置及经营、国有资产资源处置、村集体资金代管、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等进行规范,对“三资”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起到较好的预防作用。去年一年,宜春市本级“四项交易”成交总金额17.3亿元,共节约资金和实现增值1.1亿元。

 

与此同时,宜春市纪委监察局坚持把推进制度落实放在工作重要位置,先后成立10多个督察组,开展明察暗访,不断加大督察力度。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该市制定《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向全社会发布公告鼓励相关人员主动说明问题并有奖举报。去年一年,全市共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

 

开展公路“三乱”、“中介机构”等专项整治活动,全市交警系统共封存违规车载雷达测速仪21台。注销行业协会23家,吊销中介机构营业执照12家。

 

开展廉政自律“四个问题”专项治理,对15名在娱乐场所参加赌博活动的公职人员进行严肃查处,给予纪律处分,并在电视台曝光,起到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