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务监督 抓好源头防治---井陉探索建立农村财务收支备案制度
资料来源: 日期:2010-02-20 03:02 浏览量:2444
(郑正茂)去年以来,河北省井陉县纪委充分发挥两个乡镇纪工委作用,积极推行《农村财务收支备案制度》,切实加强对农村财务运行情况的监督。目前,井陉县318个村全部实行了这项制度。
明确备案内容。主要包括:上级财政下拨专项资金收支;出售、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收益;村干部职数、工资标准、工资发放情况以及聘用人员工资;投资超过5000元的工程项目建设收支;一次性超过2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支出;接受捐赠、清偿债务等其它认为需要单独说明的情况。
规范备案程序。具体分三步:首先是村级初审。各村每月的财务收支情况必须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开后,加盖村委会和村民理财小组公章,以书面形式报乡镇纪委。其次是乡镇复查,由乡镇纪委负责,对各村财务收支报表是否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核、是否公开等情况进行核实,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纠正,并明确专人每月10日前上报乡镇纪工委备案。第三是县级审查,由两个乡镇纪工委负责,建立农村财务收支备案档案,并对各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逐项审查,形成审查报告;特别对涉及民生的专项资金的使用、工程项目投资以及大额资金支出等,要单独进行说明,每月报县纪委主要领导审阅。
注重结果运用。该制度自去年实行以来,井陉县先后对存在村民理财小组审查不严、财务不公开、假公开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43个村,及时予以了纠正。对违纪金额较小、情节轻微的20多个村,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并责成乡镇纪委督促其限期整改,完善财务管理监督制度。对存在坐收坐支、白条入账、挪用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6个村,进行了严肃查处,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了纪律处分。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