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从四方面深化反腐倡廉建设 确定今年为“制度建设年”
资料来源: 日期:2010-02-25 04:02 浏览量:2156
记者日前从黑龙江省纪委获悉,今年该省将围绕四个方面的工作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并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创新。
今年,该省纪检监察机关将从四个方面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建设。一是深入推进“政令保畅工程”,抓好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保障省委关于强基础、调结构、提效益、惠民生、促和谐等重大决策措施落实为重点,加强对工程建设,特别是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大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紧紧围绕社会关切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工程”、“纠风护民工程”和“基层建设工程”,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三是紧紧围绕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深入推进“促廉从政工程”、“惩治腐败工程”和“源头治理工程”,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四是紧紧围绕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能力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据了解,2009年,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全省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案件14908件,处理违纪违规人员502人;立案454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049人;进一步加强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分层分岗教育,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457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