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创新方式“走出去”培训纪检监察干部
资料来源: 日期:2010-08-16 11:08 浏览量:1946
“这是一段难忘的生活、珍贵的经历;是一次精神的聚餐、作风的演练;是一次知识的补充、技能的提升!”日前,在云南省第三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结业仪式上,来自该省各地各部门的1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有着同样的感受。 此次培训班是云南省纪委监察厅与西南政法大学的第三次合作。自2008年3月合作开办第一期云南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以来,已有3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经过笔试、资格审查后参加了在西南政法大学的培训。 依托资源 创新方式 “要通过加强和创新教育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增强综合素质,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汉柏对培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走出云南,依托师资力量雄厚的高校,对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的优秀年轻干部进行脱产培训。”在《2008—2011年云南省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省纪委监察厅干部培训工作实施意见》上,记者看到:培训班每期3个月,设立临时党支部,由省纪委处级实职领导干部任班长和党支部书记,实行各州(市)领队组织实施、党小组长协调配合的纪律管理和党小组长管理为主、各州(市)领队协调配合的学习管理“两条线”。培训经费均由省纪委承担。 办班伊始,云南省纪委监察厅就把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作为重中之重。按照基础理论必学、本职业务深学、修身知识勤学、急需知识先学、相关知识博学的要求,与合作单位多次磋商、反复研究,优化教学课程设置,最终确定了既贴近纪检监察工作,又融合政治、经济、法律等学科知识的课程内容。 结合实际 科学培训 “课程设置创新、教学资源丰富、师资力量强大,短短3个月时间,我们的政治素养得到了提升,法律知识得到了丰富,纪检监察业务水平得到了提高,思路比过去更清晰,眼界比过去更开阔。”这是参加培训班结业座谈会的所有学员的共识。 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学习放在首位,进一步加大政治理论特别是反腐倡廉理论的学习力度。重点对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等重大战略思想以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政准则》等的培训,通过互动式、探讨式教学,使学员们不断更新知识,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 根据纪检监察干部的不同特点和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业务能力培训。既有《中国宪政制度》《监督法律制度》《职务犯罪和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等课程的学习,又有《商业贿赂案件查处的理论与实践》《贪污贿赂犯罪的定罪量刑》《腐败与反腐败问题》和《贪污贿赂犯罪的预防》《查账的技巧与方法》等专题讲座。 科学文化知识方面,着眼于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将一些与纪检监察业务联系紧密的现代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新知识纳入培训内容。既有《经济形势研究》《领导管理艺术》的传授,又有艺术欣赏等方面的熏陶。 形式多样 增强效果 培训班针对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强调实践教学,通过案例分析、实地调研、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注重对工作实践的分析和研究,以引导式、启发式、研究式教学调动了教学双方的积极性。 革命传统教育,增强了学员的党性意识。组织学员到歌乐山白公馆监狱旧址、渣滓洞监狱旧址听专题党课,参观红岩烈士纪念馆、邓小平故居等红色教育基地。学唱革命歌曲,帮助学员获取丰富的实践题材,加深认识和思考,同时也坚定了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信心。 开展小组讨论、全班研讨。同为纪检监察干部,学员们有很多共同语言,交流时不断碰撞出思想火花,大大提高了理论联系实际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学员们自定课题、自由组合,以调研报告作为学习效果的考核方式。在培训班自编的《学员通讯》上,学员们撰写的调研报告、理论文章时时闪现出真知灼见。 “3个月的学习,不是结束,而是开始……”第三期培训班班长的这段总结发言,如今已成为全体学员的感悟。(记者 黄雁玲 黄 波 通讯员 汪兴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