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文章之三十四——学习贯彻《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编者按: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为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本期读文思廉特别编发《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相关学习资料,希望各级领导干部认真阅读,加强学习,使《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内化为观念,外化为行为,作为自己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准绳和指南,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廉政新准则更新“病毒库”
从1997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到《廉政准则(2010)》,通过对比,我们可以发现新增加和修改的地方都是针对近年来多发的新型腐败现象对症下药。如果我们把整个反腐体系当成杀毒软件,那么《廉政规则(2010)》就是对病毒库的更新,在此,我们不仅仅希望看到一次病毒库的更新,我们更愿意看到这套杀毒软件能清除一切“病毒”。
“以借为名”一样受罚
新准则增加内容
第一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有的贪官,想要就说“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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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普遍盛行的领导干部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现象,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党委组织部、监察厅、建设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问题进行清理纠正。
据介绍,此次清理工作从8月初开始,到9月5日结束,清理纠正的范围和重点是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清理过程中,要求每一个领导干部如实填写《领导干部借用住房汽车情况申报表》,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
《通知》要求,清理纠正工作结束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在9月5日前将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清理纠正工作情况报宁夏纪委党风室、宁夏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领导干部填写的《申报表》将被装入廉政档案。
国家对领导干部用车有明文规定。但是一些干部为了有“面子”又不违反制度,打起了“变通”的“擦边球”,一些党政单位领导向下属事业单位“借”车,一“借”就是好几年。今年4月份,宁夏银川市永宁县副县长纳金顶利用主管卫生工作的职务之便,强行“借”走下属单位永宁县卫生监督所的卫生执法车作自己的专车,并公然撕毁车上卫生监督标志,招致当地干部群众的强烈不满,纳金顶因此受到处分。
“出国旅游”也是受贿形式
新廉政准则增加内容
第一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有的贪官,就爱出国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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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金水区一村支部书记在村民与某房地产公司发生土地纠纷时,乘机让该公司安排他和一名镇干部出境旅游,由此引发“河南旅游受贿第一案”。近日,二人以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1995年3月,某房地产公司征得金水区某村110亩地用于房地产开发。1999年年初,因该公司没有及时付清款项,该村村民集体到该房地产公司工地堵门,造成该公司建筑工地被迫停工,后经过该村村主任康某和村支书王某多方协调,矛盾得以平息。
2000年,康某多次提出让该公司安排其和王某(已调任某镇镇长助理)到美国旅游。2000年4月,该房地产公司安排康、王二人到美国旅游了12天,共花去89270元。几个月后,此事遭到群众举报,王某主动向纪检部门退款6万元。此后,该案被新郑市人民检察院向新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新郑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出国旅游作为一种财产性利益,应系财、物的一种表现形式。被告人康某在该村土地被征用后的土地补偿费用管理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提出并接受安排旅游;被告人王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接受他人安排旅游,为他人谋取利益,二人的行为均构成受贿罪,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内幕交易必受重判
新廉政准则增加内容
第一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内幕交易股市敛财 东窗事发贪官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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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0日,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海南省国资委副主任刘连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开庭作出一审判决:刘连琏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赃款予以追缴,赃物予以没收。刘连琏——这颗曾在海南政坛上、企业界耀眼的“新星”是如何陨落的呢?
得志便猖狂,见财起贪欲
20世纪90年代中期,正值海南经历房地产经济泡沫后的复苏期,急需各种经济人才。
1996年3月,年仅41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国家某部干部刘连琏被海南省作为人才引进。刘连琏先是被任命为海南省纺织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接着很快又坐上了总经理、党委书记的位置。之后,刘连琏又担任了海南兴业聚酯公司董事长和党委书记、海南华顺公司总经理、海南翔业科技开发公司董事。最终,刘连琏被提升为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一举跨入副厅级干部行列,接着又当选海南省三届人大代表。
那几年,刘连琏头顶副厅级官帽,身披省人大代表的政治外衣,好不风光。
海南为刘连琏提供了一个不小的事业舞台。可惜,刘连琏得志便猖狂,乱挥权杖,大肆受贿,以致发展到灵魂扭曲、堕落成囚的地步,自导自演了一出出卑劣的丑剧。
那是2000年初,海南兴业聚酯公司打通了公司股票上市的融资渠道。在公司股票即将上市发行时,时任海南兴业聚酯公司董事长的刘连琏萌生进行股票内幕交易从中敛财的念头。但经过反复思忖,刘连琏又觉得运作不好会担风险,担心东窗事发。后来,贪欲终于战胜了理智,她自认为不会出事,即使是东窗事发,大不了丢官免职,落个内幕交易,泄露信息罪名,只要搞到大笔的钱,坐一次“高薪监狱”又何惧?
南北穿梭忙,内外勾结紧
于是,刘连琏很快与其家乡的江苏省太仓市对外贸易公司(简称“太仓外贸公司”)总经理时建明电话联系,商谈太仓外贸公司以战略投资者的身份申购海南兴业聚酯公司股票事宜。
刘连琏向时建明承诺,可以帮忙提供公司股票交易内部信息,保证太仓外贸公司申购成功,接着密商了申购股票成功后所得利润平分的条件。
既然是老乡当家的公司股票上市,又有内部信息,赚钱是十拿九稳的事。时建明立即决定由太仓外贸公司下属的太仓对外贸易怡和有限责任公司、太仓对外贸易丰源有限责任公司、海南仓海贸易有限公司共同出资2200万元,借用江苏雅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申购。时建明找到雅鹿公司总裁顾某,向他提出借用雅鹿公司的名称和账户炒股,并答应事成之后,给对方手续费。顾某欣然同意。一切准备就绪,就等海南兴业聚酯公司股票上市。
在海南兴业聚酯公司股票上市前1个月,刘连琏对时建明说,公司股票上市大局已定。又过了十几天,刘连琏告诉时建明,公司上市手续已经批下来,法人可以购买战略投资股。
刘连琏在报喜,时建明却忧心。刘连琏话还没说完,时建明便抢着问:“这个股票能不能赚钱?”刘连琏说:“肯定赚,你想买还不一定买得到,买的人很多。你记住了买到以后赚了钱分给我一半的承诺。”时建明一再说好,表示说到做到。
为了坚定时建明购买股票的信心,刘连琏说:“你要多拉几家企业买,这样中的概率就高。其他的事你不要管,我总有办法让你中一家的。”
听了刘连琏一番话,时建明心里像吃了颗定心丸。他匆匆赶回江苏太仓市,又找了太仓钢材厂,和太仓外贸公司下属的三家外贸公司一起申购股票,并将筹款及安排有关公司申购股票情况电告刘连琏。
那些日子,刘连琏经常穿梭于海南、北京两地,一面催促公司股票尽快上市发行,一面与原东方信托投资公司具体负责股票发行人蒋某多次接触,商谈公司股票如何配售,如何使太仓方面的公司能申购到公司的股票。
为确保太仓方面的公司申购股票万无一失,刘连琏特意安排海南兴业聚酯公司的黄某到北京协助发行股票,每天将股票发行最新情况向她汇报。与此同时,刘连琏告诉时建明要常与黄某保持联系。
时建明即指令太仓外贸公司副总经理黄丰和在北京的海南兴业聚酯公司的黄某联系,并叮嘱要严格按照黄某的安排进行操作。黄丰很快联系上了黄某。黄某告诉黄丰一些具体操作要求,然后要求尽快将申购资料传真到北京。
“空手套白狼”,巨款进腰包
一切都在刘连琏的掌控之中,一切都在刘连琏的预料之下。
江苏雅鹿公司的申购股票资料传到北京的第二天,北京方面就发来通知,告知黄丰太仓钢材厂申购入围。紧接着,黄某打来电话,让黄丰以江苏雅鹿公司的名义转款。黄丰立即将此重要情况报告给时建明,时建明让其放弃太仓钢材厂,将款全部汇到江苏雅鹿公司账上。
经过一番精心谋划,周密运作,终于大见成效。
2005年5月间,江苏雅鹿公司以一般法人的身份购得海南兴业聚酯公司的股票181.7万股,价值799.48万元。历经5个月的持股等待,2000年9月至12月间,时建明将雅鹿持有的海南兴业聚酯公司的股票陆续抛售,获利1697万元。
刘连琏只是从中运作,指点迷津,几个月时间就为公司获利近1700万元,自己要辛苦折腾多久才能赚到这么多钱啊?时建明对此感慨万千。欣喜之余,时建明粗略估算除付给为公司申购股票提供方便的相关公司手续费外,决定从余款中分给刘连琏400万元。
2001年3月,时建明来到海南看望刘连琏。见面后,时建明一再感谢刘连琏帮助公司赚了大钱,并告知决定分给刘400万元,但难就难在公司账上提不出现金,不好出这笔钱。
“小事一桩,算你有良心。”刘连琏回应一声。
兴奋之余,刘连琏沉思片刻,拨通了杭州锦江公司董事长钭某的电话。刘连琏对钭某说,太仓外贸公司提现难度大,由太仓外贸公司转款到你公司,请帮忙提现。钭某表示同意。
翌日上午,刘连琏和时建明乘飞机飞往杭州找钭某商谈转款提现事宜。最后商定以杭州锦江公司向太仓外贸公司借款的形式处理。尔后,分两笔先后转了300万元。
接着,在刘连琏的联系下,时建明又转100万元到南京一家公司给刘连琏提现。
就这样,400万元巨款经周转进入刘连琏腰包。这些钱部分被刘连琏存起来,部分兑换了美元,存放在银行的保管箱里。
“狡兔欲三窟”,反被聪明误
就在刘连琏以权敛财,大肆捞钱而春风得意之际,几份群众对她腐败行为的举报材料寄往中纪委、海南省纪委领导,引起了中纪委、海南省委的高度关注。
就在中纪委办案人员找她谈话了解情况时,刘连琏还心存侥幸,认为对自己所犯罪行不会查实,为自己办事的人都是靠得住,信得过,有情有义之人,因而她还避重就轻,企图逃避法律制裁。
初查证实,群众举报多数属实。于是,此案很快移送海南省检察院立案侦查。2005年7月下旬,刘连琏被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免去省人大代表资格;7月30日,刘连琏被海南省检察院决定逮捕。办案人员迅速依法对其在海口、北京的住宅及办公室进行搜查。
经司法会计鉴定,从刘连琏的财产和支出中扣除其合法收入和受贿的犯罪所得人民币400万元后,刘连琏尚有其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巨额财产约人民币209.2万元、美元224.6万元、港币192.2万元、日元100万元。
2006年5月9日,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刘连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一向精明的刘连链,现在却怎么也说不清,道不明。情急之下,刘连琏渴望抓住几根救命稻草,以减少不明来源的巨款数额,减轻自己的罪责。她极力辩称:海口市海甸四东路某花园那套价值约23.9万元的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