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明:坚持三个强化 肃正执法管理队伍良好风气
坚持三个强化 肃正执法管理队伍良好风气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沈海明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的新准则、新要求,是新时期党员干部的行动指南。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既要做一身忠诚、一身干净、一身担当的好干部,更要带领执法队伍以《准则》和《条例》为纪律底线,奋力开拓综合行政执法和环保工作新局面。
一、强化学习以明纪,筑牢思想“防火墙”。完善党员干部在职自学和集中学习制度,形成常态化的“一把手”带头学,班子成员领先学,党员干部自觉学的新格局。通过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纪检干部讲座辅导、党员干部知识竞赛和专栏专题深入学等方式,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和领会《准则》和《条例》的精神要义,做到深学悟透、入脑入心,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强化执纪以立矩,戴牢监督“紧箍咒”。综合行政执法和环境保护工作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管理面大,廉政风险点多。作为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人,要充分践行“两个责任”,不断创新监督执纪的手段和方法,时刻把《准则》和《条例》作为“戒尺”,一把尺子量到底,党纪党规面前人人平等。针对执法工作特点,开展“岗位风险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排查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实现源头防控。建立完善督察模式,实行“局领导、职能科室、中队”的“三级” 督察模式,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强化追究以促效,架牢行为“高压线”。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等危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综合执法、环保“四风”问题,切实把纪律严起来、立起来。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开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为契机,开展环保执法大排查,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着重清查环境监管不到位不作为行为。推进行政权力全程网上运行、网上监察,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健全问责追责机制,严格执行纪律,促使所有党员干部将执行和维护党内法规深植于心,常抓在手,勤于履职,敢于担当,卓有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