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对乡镇、县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实行专项量化考评
资料来源: 日期:2009-05-31 10:05 浏览量:3545
从今年起,县纪委对乡镇和县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改变原来由县里统一进行考核的做法,实行县领导带班,年底分组进行单独考核,进一步强化乡镇和部门的责任意识。
年初,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按照组织领导、惩防体系建设、作风建设、信访和案件查办工作等方面对考核内容量化,细化考核指标,如将组织领导分为组织建设、责任落实等三项考核内容,惩防体系建设分为工作细则、干部监管、审批办证、行风建设等十项考核内容,作风建设分为落实廉政规定、加强党内监督、落实“四条禁令”等九项考核内容,信访和案件查办工作分为信访投诉处理情况、案件查办、处分决定执行等五项考核内容,同时,还把渔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对乡镇的主要考核内容之一,分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村级“三资”监管等十项考核内容。检查考核采取自查和普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通过自查自评、听取汇报、民主测评、座谈走访并查阅资料、结果评定与反馈、制定整改方案等环节,采用百分制的形式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计分,考评结果与年度绩效目标考核挂钩,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