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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乡镇招投标工作会议明确下阶段工作要求

资料来源:      日期:2009-12-28 08:12     浏览量:2678

为进一步规范乡镇招投标平台运行,把乡镇招投标中心成“阳光工程”、“民心工程”,近日,我县召集各乡镇招投标中心主任及分管领导就如何加强乡镇招投标管理、规范乡镇招投标中心运作等进行了座谈,并就今年的乡镇招投标中心工作情况和明年工作思路进行交流探讨。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陈祥荣在会上指出,乡镇招投标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难度较大,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全面推进乡镇招投标各项工作的落实。下阶段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文件精神。对各渔农村达到文件规定额度的建设工程和资产出租出让项目,必须进入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并经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集体研究决定,提供会议记录等相关依据。

二是要提高评标工作的规范化。乡镇招投标中心在组建评标小组时,尽量减少村干部特别是村主要领导作为评委参与评标。在评标过程中,监督人员必须到位;对于数额较大或有争议的项目,可以邀请若干名项目所在村的村民代表参与监督。

三是要实行回避制度。规定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和村干部遇到与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投标人,必须回避,不得参与评标。

四是要加强监督监察。县纪委、监察局要组织有关部门对乡镇招投标工作进行检查,对顶风违纪、不执行招投标制度的,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乡镇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各乡镇纪检组织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并作为2010年乡镇执法监察的重点工作,提高乡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