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沙镇“四统一”规范村级集体“三资”管理
资料来源: 日期:2011-06-13 10:06 浏览量:2266
一是统一管理范围。将村集体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包括村集体经营、租赁、土地征用等货币资金,等各类固定、非固定资产及山林、旱地荒地等自然资源)统一纳入管理范畴,使农村“三资”管理的范围更加全面。
二是统一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东沙镇“三资”管理办法》、《东沙镇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工作的意见》、《东沙镇“三资”违规责任查处制度》等10多项有关农村“三资”管理的制度。这些制度的出台与实施,从根本上保障了“三资”管理工作的规范、长期运作。
三是统一操作流程。依托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设定了“三资”管理规范化操作流程,包括征询、预算、听证、决策、备案、公开、招投标、跟踪、验收、报账、审查等程序,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执行,使“三资”管理透明运作,阳光管理。
四是统一公示公开。采用网上公开、村务公开栏张贴、告村民书等三种形式,在每月15号前公开上月农村“三资”使用、经营、处置等详情,重大事项随时公开,政府为推进“三资”管理的各项政策、制度在执行日即时公开,确保“三资”管理监督有力,运行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