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劳社保局“四个落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资料来源: 日期:2010-04-12 09:04 浏览量:2602
一是抓机构落实。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坚持局党组书记、局长“一把手”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承担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责,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直接责任。局纪检组经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二抓责任落实。坚持贯彻落实“一岗双责”,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议常抓,长抓不懈,并与人劳社保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同时还与各部门(科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把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抓实抓好。
三是抓领导落实。要求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反腐倡廉的文件精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四是抓宣传落实。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机制,抓好思想教育、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工作,丰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加强信息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活动,全力打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