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进一步强化小型工程项目规范管理
资料来源: 日期:2010-06-21 09:06 浏览量:2595
近日,县教育局下发文件,主要针对项目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合同估算造价在2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装修、维修、拆除、绿化(养护)工程等小型工程项目的规范管理,实现相关工程建设从计划审批到验收决算全过程的公开、公正、阳光操作。
一是加强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了教育系统小型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中心,具体负责小型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平台运作,协调和督促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二是规范流程。小型工程项目的实施必须由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项目建设方案及工程概算应报经局计财科审批,审批后的小型工程项目进入教育系统招投标中心组织发包,禁止将工程项目肢解分包。三是加强对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专帐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结合工程质量、进度、资金等因素,进行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综合评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