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采取措施规范警车管理
资料来源: 日期:2010-09-06 09:09 浏览量:2442
县公安局以“带头文明行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活动为载体,多措并举,加强警车管理,确保警务人员切实做到带头文明行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周三夜学习这一平台,积极组织全局民警学习《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带头文明行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活动的通知》、《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及警车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明确将此次活动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提高全局民警的思想认识。
二是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对全局所有警用车辆张贴“爱心彩虹”形象标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已张贴警车68辆。强化日常督导,继续深化警车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一方面对驾驶人员进行再教育,对曾出现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员进行重点教育,另一方面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现场督察,对督察中发现的警用车辆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确保车辆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加大交通违法整治力度,适时组织开展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依法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警车管理,杜绝违法行为。该局一方面要求各部门进一步细化本单位管理措施,严密日常管理,严格遵守市局规定的6项使用管理措施,确保警用车辆保管、使用的每一环节都做到有章可循;另一方面要求交警部门对此次“带头文明行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活动明确规定的12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整治内容,对发现的警用车辆违反交通法规行为,每月定期抄告警务督察大队,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