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监察局围绕五方面内容开展水利投资项目专项执法监察
资料来源: 日期:2011-05-31 10:05 浏览量:2243
县监察局会同发改、财政、水利、审计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县2010年以来在建、竣工(完工)的水库除险加固、标准海塘加固、农田水利工程、饮用水工程等水利投资项目开展专项执法监察,旨在通过执法监察,查找和纠正水利投资项目在决策程序、招标投标、工程管理、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健全相关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资金、干部“三安全”。
专项执法监察的内容主要是:一是规划和审批方面,项目的规划和审批程序是否依法合规、科学民主,立项、规划许可、用地许可、环境影响评估等规定的手续是否齐全等。二是招标投标和物资采购方面,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公开招标、规避招标、串标围标以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行为。三是工程实施和质量安全方面,是否严格执行工程实施和质量安全规定,是否存在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不规范、项目管理班子不到位、施工监理不到位、工程质量低劣等问题。四是资金安排使用方面,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透明,是否存在滞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问题。五是诚信体系建设方面,施工企业和代理机构是否存在招投标信息、施工监理、合同履行等不及时、全面公开等问题。
整个检查工作从5月底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要求有关单位对所管辖水利投资项目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及时纠正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听汇报、看台帐、查现场、座谈的方式有重点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时督促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