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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税局开展五项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资料来源:      日期:2011-12-01 09:12     浏览量:2089

一是核定权力清单。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对“两权”运行的所有权力事项进行清理,列出“权力清单”。税收执法权主要包括税务登记、资格资质认定、发票管理、税款征收、征收管理、税务检查、退税管理、出口退税、税务行政处罚、法律救济等十个方面权力;行政管理权主要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日常事务管理、基建管理、纪检监察六个方面权力。

二是合理配置权力。对风险较高的重大事项决策权、行政审批权、执法权、监督权等,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合理分解,并做到进一步规范税收自由裁量权,严格按裁量标准执行,防止自由裁量权过大产生廉政风险。

三是推行“阳光权力”。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和信息化技术,推行网上公开、网上办事,促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公开化、程序化。坚持把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实施有效监督管理。

四是加强风险防控。实行级别优先的原则,重点关注高级别风险权力的廉政风险防范。以压缩自由度、增强透明度、提高可复核度、强化制约度为主要内容,进一步修改、制度相关制度,强化内控机制建设效率。

五是强化风险教育。运用警示教育、自我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形式,对高风险权力岗位工作人员开展针对性的教育,通过到劳改所接受现场警示教育、开办干部廉政培训班、参加廉政对照日活动、定期集中廉政谈话等教育形式,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自警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通过评估风险等级、梳理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建立预警系统、完善相关制度等,在全县国税系统建立健全以科室为单位,岗位流程为重点、以制度为面的系统化、标准化、程序化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力争到2012年初步建立起全覆盖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