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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六规范”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资料来源:      日期:2012-04-24 09:04     浏览量:1861
  一是规范有偿家教。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五个不准”、“十项规定”;印发《告家长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同时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教育引导,进一步强化职业道德和师德风范建设。二是规范招生行为。以“零择校”为目标,合理划分学区,合理确定和调整公办学校就近招生的范围和人数。强化社会监督,招生前,公布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投诉电话等信息;招生后,公布生源信息,包括学生姓名、出生年月、家长姓名、户籍关系、家庭住址等。三是规范教育收费。继续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所有涉及学生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规范食堂管理。逐步取消食堂承包模式,对承包到期的学校食堂实行学校自营。出台全县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实行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准入机制,设立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统一招投标平台;加大对自营食堂运行的监督检查,全力打造“学校尽心、学生舒心、家长安心、政府放心”的“四心”食堂。五是规范基建采购。按照《县教育局进一步强化小型工程项目规范管理的暂行规定》,规范运作小型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对2万元以上未进入县招投标中心的项目在上报的时间、方案、资格审核等方面加以强化,规范操作。六是规范教辅使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坚持购买教辅材料自愿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学生自愿购买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做好统一代购服务,严禁从中牟利。对违反规定的,县教育局将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