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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强化责任机制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资料来源:      日期:2009-02-25 11:02     浏览量:3975

县检察院坚持一手抓制度,一手抓落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整体工作格局,统一部署、统一实施。

一是建立实施细则,完善责任机制。完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细则和惩防体系责任分解实施细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一岗双职”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等责任机制,确保组织领导、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落实到位。

二是层层签订责任状,推进任务落实。采取“一把手”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等行之有效的办法,切实增强“一把手”和各部门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是落实责任人,抓深各项工作。明确部门“一把手”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亲自抓、亲自管;分管领导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对分管部门反腐倡廉工作有部署、有措施;各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定期分析执法办案和廉洁自律情况;纪检监察部门发挥监督作用,协助研究、部署、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任务。

四是建立考评机制,强化结果运用。推行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年度向纪检组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制度,与季度、年度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并把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考核情况贯穿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和奖惩之中,促使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