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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规范管理压缩“三公”费用 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资料来源:      日期:2009-05-22 08:05     浏览量:3906

近日,我县出台《进一步规范公务考察、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管理的通知》,切实压缩“三公”费用,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一是“审批+报告”,压缩公务考察费用。严格审批备案把关,要求外出考察前,事先报告学习考察内容、时间、组成人员、考察路线及经费来源等,报县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县纪委备案;学习考察结束后,组织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审批领导和县纪委报告行程执行情况,并递交考察报告,否则不予报销。严格区别公务考察和干部、职工疗休养,每三年为一个周期,疗休养时间抵扣职工年休假。

二是“限额+电算”,压缩公务接待费用。严格实行公务接待餐饮费限额制度,实行总额控制,并将执行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今年要求公务接待餐饮费总额在去年基础上削减10%。推行公务接待消费刷卡结算制度,对公务接待情况实施实时监控。在报销审批中,要求在审批单、菜单、用餐发票“三单”基础上同时具备财务POS转账系统消费凭条,方可报销入账。实行公务接待餐饮费专账制度,单独建立公务接待餐饮费用明细帐,不与会议费、业务费及其他费用混列或变相列支。

三是“公示+三定”,压缩公务用车费用。继续对公务车辆张贴统一标识,每季度一次通过岱山廉政网、《今日岱山》、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将公务车辆油耗、维修费用进行公示。实行定人驾驶、定点停放、定点加油维修。因特殊原因需配兼职驾驶员的,必须经本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长假期间实行集中封停,需要用车的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方可使用。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实行实名通报,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