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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工作实效性

资料来源:      日期:2009-06-22 11:06     浏览量:3635

根据中央、省、市要求,近日,我县及时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下发实施办法,成立领导小组和日常工作机构,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和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

专项治理工作从617日起到年底基本结束,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动员部署。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二是自查自纠。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积极组织开展自查,组织力量有重点地开展督促指导,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自觉纠正,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三是重点检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5%,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得低于20%。重点检查对象为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部门和单位,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四是整改落实。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同时,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落实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小金库治理举报电话,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二是完善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加强对方案制定、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案件移送、宣传报道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建立起分工明确、运转顺畅、配合有力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有关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典型,对有关责任人员及时作出处理。三是建立督导机制。组建督导组,对各部门各单位进行督促和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督办典型案件,验收治理效果。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不认真,以及拒绝接受重点检查的部门和单位,及时给予批评并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