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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着力开展治理城市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资料来源:      日期:2009-07-31 08:07     浏览量:3394

为化解城镇房屋拆迁纠纷和信访积案,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重点环节的监督,近日,县建设局、县发改局、县监察局联合出台《治理城市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方案》,旨在通过集中排查治理,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变更、行政强制等行为,加强对拆迁人、拆迁单位和参与拆迁的评估机构的监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本次治理工作的范围是自200711日以来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项目以及进行行政裁决、强制拆迁的房屋拆迁案件,主要从两个环节开展:一是房屋拆迁许可环节,重点治理违反拆迁计划制度、随意实施拆迁或擅自扩大拆迁规模,不符合土地、规划和文物有关程序和条件的规定实施拆迁许可,不落实拆迁许可的听证制度,拆迁单位未取得拆迁许可证或者超载拆迁许可范围实施拆迁,提供虚假资金、补偿安置方案等申请材料骗取拆迁许可证等行为。二是拆迁补偿安置环节,重点治理拆迁单位违反规定限制被拆迁人选择补偿安置形式,未按照拆迁方案提供临时周转用房和安置用房,干涉拆迁评估机构自主评估或拆迁评估机构迎合高估或低估要求损害被拆迁人利益,行政机关未按法定程序进行行政裁决、违法实施强制拆迁等行为。

集中治理分制订方案、自查自纠、抽查督查三个阶段进行。现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制订,并下发到有关单位和企业;集中两个多月的时间重点开展自查自纠,要求拆迁实施单位和拆迁有关评估机构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清理和自查,县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进行汇总,全面掌握工作情况;同时,建设、发改、监察等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各自职责,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并建立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和研究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治理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