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开展领导干部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情况专项检查
资料来源: 日期:2010-06-11 08:06 浏览量:3061
针对在案件查办中发现的个别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以各种名义和形式,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的现象,近期,县纪委下发通知,有针对性地开展借款行为专项检查,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滋生。
一是明确检查内容。此次检查的对象为全县副科级以上县管领导干部,检查内容为2007年以来发生的管理、服务对象借款情况,以及利用职务之便,以配偶、子女或亲属名义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的情况。
二是规范检查方式。检查以自查自纠为主,统一制发《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情况自查表》,要求县管领导干部个人如实填写,并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纪委备案。
三是明确处理界限。要求借款人主动联系被借单位或人员,于7月31日前归还,并将还款情况报县纪委;确因借款数额较大,在规定期限内还款有困难的,要求借款人主动到县纪委说明情况。
四是加强保障措施。县纪委对上报情况及时审核和汇总,对如实反映借款及归还过程的情况,归入干部廉政档案备查;对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的,一经查实,从重处罚,并作为判定以借为名收受贿赂的重要依据。同时,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对本单位副科级以下干部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情况进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