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出台《廉政谈话制度》规范违纪预防管理
资料来源: 日期:2011-06-16 11:06 浏览量:2218
为进一步加强对法官的违纪预防管理,提升人民法院和的法官公正形象,近日,县法院出台了《廉政谈话制度》,以廉政谈话的方式来预防司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现象。
该制度把廉政谈话分为教育谈话、提醒谈话、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四种类别,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注重实效的原则,本着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要求,以促进廉政建设、司法公正为着力点,设置了一定的程序、分工和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提醒、警示和告诫等内容进行较为详细的规定,并罗列启动各类廉政谈话的四种条件情形,一是新进法院或职务晋升、审判职称晋升、岗位调动时,要进行教育谈话;二是当事人反映强烈、有投诉举报信,要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当事人反映、投诉举报,发现苗头性问题,要进行警示谈话;四是经初步核实,有轻微不廉洁行为尚不构成违纪的,要进行诫勉谈话。除此之外,还规定从院长“一把手”到一般干警逐级的一年两次的党规性谈话,以显示特殊预防和一预防的双重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