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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机关工委“四个注重”组织旁听公开庭审加强廉政教育

资料来源:      日期:2011-08-08 09:08     浏览量:2151

县直机关工委积极创新反腐倡廉教育的载体和形式,利用违法犯罪案件公开庭审的时机,做到“四个注重”,组织党员干部及相关人员现场旁听,通过以案说纪,以案释法,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廉政观念和思想道德觉悟。今年以来,共组织200多名党员干部旁听2名党员干部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的庭审,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是注重选择庭审案例。县直机关工委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机制,与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等部门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精心选择确定合适旁听的庭审案例。在案例对象上,注意选择曾经是党员干部并在关键岗位、热点部门的犯罪嫌疑人;在案情选择上,注意选择利用职务便利或滥用职权索贿受贿、权钱交易等腐败案件;在具体操作中,注意选择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件定性取得共识、犯罪嫌疑人无抵触情绪并同意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庭审教育活动的案件。

二是注重做好被告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在确定庭审案例后,联合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耐心对被告人进行真挚诚恳的教育帮助,唤醒其灵魂深处的良知和责任感,使其彻底悔过,消除思想顾虑,愿意以自己的深刻忏悔警醒在场的党员干部。

三是注重发挥多重主体的教育作用。在法庭审理中,充分发挥公诉人、辩护人、法官、相关证人和组织者等多重主体身份的作用,通过他们的发言内容、辩论以及对案件的发案原因、案件特点以及预防犯罪等问题进行剖析,加强对旁听人员的教育作用。

四是注重因案施教。根据案情不同,有针对性地安排与庭审案例有关联的人员特别是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旁听,以起到“庭审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