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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务消费更加“阳光”——我县公务卡结算制度启用

资料来源:      日期:2011-09-21 08:09     浏览量:2304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支出管理,提高业务接待支出的透明度,我县于91日起正式启用公务卡结算制度。

据了解,公务卡结算由单位财务POS(POS账户)、公务行政卡(单位卡)、个人贷记卡(个人卡)三部分组成。单位卡,由单位的指定人员持有,不能透支使用,不能提现,只能用于公务消费。个人卡,实行一人一卡制,用于单位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

作为公务接待消费中现金的替代品,公务卡是一种创新性公务支付模式和创新性银行卡产品。推行公务卡,要求各级预算单位在公务小额支出中全面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减少现金使用,同时利用银行卡支付系统协助财政部门实现对公务小额支付的全程监控,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管理,降低行政成本,加强政府建设。

以前公务消费一直实行现金支付、先开支后报账,在财务报销环节容易出现多开、虚开发票报销的现象。实行公务卡制度,目的就是减少现金支付,提高财政财务透明度。县会计核算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务卡为银联标准信用卡,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由单位在职人员持有。预算单位的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等日常公用和零星购买等消费支出,须优先在具备刷卡条件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并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据悉,在此次公务卡改革过程中,我县于9月份先对纳入县会计核算中心支付管理的预算单位公务接待消费实施公务卡支付,10月份起,再逐步将办公费、差旅费等纳入公务卡结算。目前共计设置单位账户60家,已开通58家;应安装单位POS60只,现已全部安装完毕;根据一人一卡实名制管理要求,应发公务卡2018张,已发放2007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