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乡实施“五步决策法”打造村级民主管理模式
资料来源: 日期:2011-11-09 09:11 浏览量:1978
秀山乡将加强村级重大事务管理作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形成“五步决策法”,取得良好的成效。主要做法:
一是民意调查“选”事。年初,由各村“两委”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调查发放《意见征询表》等形式,开展一次民情民意调查,掌握群众所需所盼,从中筛选出村级重大事务决策议题。对筛选出来的包括重点工程建设、新农村建设、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事项,由村“两委”召开联席会进行讨论,拟定重大事务决策的初步方案。
二是公开公正“亮”事。拟定的初步方案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征求村民意见,并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对初步方案逐步进行修订完善。
三是回访调查“审”事。对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的初步方案,及时上报至乡党委,村里再就拟定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群众意愿等情况进行一次回访调查,由村民代表审核把关。
四是群众票决“定”事。对乡党委通过的事项,村“两委”分别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票决。参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人数的2/3以上,且赞成票达到实到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有效。通过后,将方案和票决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布,再次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无异议的进行实施。
五是全程把关“督”事。对确实实施的村级重大事项,由村“两委”及时制定详细项目实施计划书或时间安排表,明确项目负责人,并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下组织实施,定期公布项目实施进度和财务使用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