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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

资料来源:      日期:2012-07-10 03:07     浏览量:2134

日前,我县出台了《岱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范围、审批权限、基本程序、处置收益和监督管理作了明确规定,并对无偿调拨(划转)和捐赠、出售、出让、转让和置换、报废、报损和核销这几类资产处置方式所涉及的申报材料作了详细说明。

此外,《办法》还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需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产权权属不清或存在产权纠纷的资产,不得进行处置。

该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并对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资产安全与完整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