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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资料来源:      日期:2012-11-02 11:11     浏览量:2120

 

日前,我县出台《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对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专家监管、招投标信息化建设、招投标实效、标后监管等事项进一步予以规范。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原则上不得派代表参加委员会;建立评标专家动态考核、清退、培训制度;推进招标投标过程信息化建设;规范国有企业承建项目货物采购行为,单项采购合同估算价20万元以上的按有关规定进县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优化招标投标时效,政府重点投融资项目最多可提前10天开标;加强标后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营造健康、有序、廉洁的市场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