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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健全严肃会风会纪“四项制度”深化作风建设

资料来源: 县纪委办公室      日期:2014-03-24 10:03     浏览量:2649
    我县坚持把严肃会风会纪作为转变作风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强化会风会纪建设,确保以良好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严肃会议请假制度。明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参加会议的,必须认真履行请假手续,提前书面说明请假理由,书面请假单送会议文件指定联络人;未经批准,不得缺席或安排他人替会,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认真参会,未经批准不得早退。重要会议的请假,除按规定履行手续外,还应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请假。
    二是建立会风督查制度。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县督考办、效能办对重要会议做好会风记录,进行会风督查,并将会风记录作为今后考核及通报的依据。
    三是会风考核制度。根据《岱山县机关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办法》,对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不按规定执行的,查实一起,对照办法酌情扣分,并将扣分情况计入单位年度考核。 
    四是建立会风通报制度。对未请假无故不参加会议、擅自替会、迟到、早退的,对不遵守会场纪律的,对未及时收文并且造成一定后果的,将报请领导批准后予以通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