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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召开第一次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汇报会

资料来源: 县纪委办公室      日期:2014-04-30 09:04     浏览量:3637

    东沙镇党委汇报现场

    东沙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汇报

   

长涂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汇报

    高亭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汇报

    4月29日上午,县纪委召开第一次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会,听取高亭镇、东沙镇、长涂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县纪委常委、部分县纪委委员出席汇报会,并现场进行面对面评议。
    会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纪委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的一个重要内容。按照省、市委工作要求,年初县委及时向市委、市纪委报告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并认真抓好县内的主体责任汇报工作。会议前,全县各乡镇、县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向县委、县纪委提交了书面报告,县纪委以书面形式分送县纪委委员进行了审阅、评议。进一步组织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会,目的是通过面对面汇报,现场评议,更好促进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肯定这些乡镇在党风廉政建设建设上所取得的成绩,对今后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进一步履行好主体责任。要求各乡镇党委深化认识,切实承担起反腐倡廉建设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一岗双责”,支持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职责。二是进一步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及早提醒,拉好袖子;突出抓好村级财务监管这个重点,全面推进流水账式公开、两级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强化村监会建设,以财务的规范管理,不断深化基层廉洁工程建设。三是进一步深化正风肃纪工作。指出老百姓直接面对的是基层干部,基层干部作风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委、政府的形象问题。要继续巩固深化前期正风肃纪工作取得的成效,尤其时值“五一”来临之际,要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