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中秋早提醒强防线严防“节日病”
资料来源: 县纪委办公室 日期:2014-09-01 02:09 浏览量:2455
中秋、国庆将至,为防止用公款送月饼等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县纪委及早提醒教育,强化防线,严防“节日病”。
一是戒律提醒,强化认知防线。及时转发<<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明确“八个严禁”要求,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等有关要求,严禁用公款送月饼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用公款旅游;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防止干部因规定不明触线。
二是责任提醒,强化监管防线。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解决作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敢抓敢管,负起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强监督检查问责,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
三是督查提醒,强化心理防线。抓早检查,通过节前组织对中秋节购买月饼情况检查,切实打消一些人的侥幸之心、观望之念。8月份通过到国税局查看发票、到超市询问相关负责人和查看卖场发票等形式,共组织检查2次,未发现有公款购买月饼行为。
四是问责提醒,强化行为防线。多渠道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明确对顶风违纪者,严肃查处,指名道姓公开曝光,通过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强化威慑,促进干部风清气正过节。
一是戒律提醒,强化认知防线。及时转发<<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明确“八个严禁”要求,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等有关要求,严禁用公款送月饼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用公款旅游;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防止干部因规定不明触线。
二是责任提醒,强化监管防线。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解决作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敢抓敢管,负起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强监督检查问责,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
三是督查提醒,强化心理防线。抓早检查,通过节前组织对中秋节购买月饼情况检查,切实打消一些人的侥幸之心、观望之念。8月份通过到国税局查看发票、到超市询问相关负责人和查看卖场发票等形式,共组织检查2次,未发现有公款购买月饼行为。
四是问责提醒,强化行为防线。多渠道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明确对顶风违纪者,严肃查处,指名道姓公开曝光,通过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强化威慑,促进干部风清气正过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