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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下发通知部署两节期间纠“四风”工作

资料来源: 县纪委宣教室      日期:2015-09-07 03:09     浏览量:2452
    日前,县纪委下发通知,对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两节期间“四风”工作做出部署。
   《通知》强调,各乡镇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折不扣执行上级纪委关于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要求: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旅游;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加强公车入库、节假日集中封停管理;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酒局”、“牌局”;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要求,乡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对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要提前作出部署,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落实。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既要严于律己,从我做起,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纪委(纪检组)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大正风肃纪工作力度,不定期、多频次地组织明查暗访。要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要坚决贯彻把纪律挺在前面、越往后越严的要求,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处理,实行“零容忍”。
    据悉,县纪委将在两节来临前派出督查组,加大对“四风”问题的明察暗访力度,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顶风违纪者所在乡镇、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进行严肃问责,严格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件,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