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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渔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巡查

资料来源: 县纪委办公室      日期:2016-04-22 04:04     浏览量:2464

     4月21日,我县召开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全县渔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 
    按照“整体谋划,分步推进”原则,2016年我县确定16个村为巡查重点,采取“市县乡(镇)”三级联动方式展开巡查,力争在3年内实现对信访反映集中、“四风”问题突出、“三资”管理混乱的村巡查全覆盖。
    此次巡查内容主要包括渔农村“三资”管理处置等重点环节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违规买卖、出租集体土地和侵占、挪用、私分征地拆迁补偿款,违反社区(村)重大事项决策“五议两公开”,以不正当手段妨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侵害村民民主权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信访问题长期得不到妥善处置和化解等10方面问题。巡查组将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账册资料、实地察看、明查暗访、民主测评或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巡查,同时接受群众举报。
    为确保巡查效果,县里成立巡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从工作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中抽调21名人员组成3个县巡查组,组长由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和“一次一授权”,定岗定人,集中办公。要求各乡镇主动联系对接,安排专人协助做好巡查工作,同时7个乡镇均设立镇巡查工作机构,开展经常性巡查。
    强化巡查结果运用,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县巡查办将分类移送交办,并做好督促落实。同时明确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将作为各乡镇和职能部门年度考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