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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渔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全面“体检”基层作风

资料来源:      日期:2016-07-13 10:07     浏览量:2606
    不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擅自出借村级集体资金、在村级工程建设中以权谋私……对此类村级基层的不正之风,我县加大查处力度。日前,我县正式启动第一轮渔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巡查时间一个月。
    渔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与中央、省委的党内巡视制度一脉相承,其着力点更加直接地对准了渔农村基层。“权力再小也不可任性。渔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巡查,是对各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全面体检,可以促使各村(社区)干部更多地关注关心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慎用权、用好权。”县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按照“整体谋划,分步推进”原则,今年我县确定16个村为巡查重点,其中,县级层面共巡查衢山镇桂花园村、渔耕碗村,高亭镇东海村、黄官泥岙村,东沙镇司基村,岱西镇林家村等6个村,乡镇也设立巡查工作机构,今年计划巡查8个村。巡查工作每年一次,力争在3年内实现对信访反映集中、“四风”问题突出、“三资”管理混乱的村巡查全覆盖。
    此次巡查工作的重点,主要包括渔农村“三资”管理处置等重点环节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等问题;违规买卖、出租集体土地和侵占、挪用、私分征地拆迁补偿款,违规出借集体资金等问题;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公共服务和城乡低保、救灾、社保、医疗等专项资金问题;违反重大事项决策、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等有关制度规定的问题;用不当正手段妨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等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问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贿赂、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违纪违法问题等十个方面,集中发现、化解、整治一批渔农村基层的疑难杂症,促进渔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改进作风、廉洁履职。
    据了解,为保证巡查力量,我县组建了巡查工作协调小组,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县纪委、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以及信访、民政、财政、国土资源、农林水利等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管理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县级层面组建3个巡查组,每组由7名巡查员组成,人员从成员单位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抽调。
    为加强监督实效,整个巡查工作按照“巡查准备、接受举报、实地巡查、交办督办”的程序和步骤开展。同时根据渔农村基层工作的特点,巡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账册资料、实地察看、明查暗访、民主测评或调查问题等方式开展。
据悉,巡查结束后,巡查组将及时提交巡查工作报告,全面反映巡查情况并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建议,经审核后向所在乡镇进行书面反馈,抄送被巡查村(社区),并限期落实整改。巡查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巡查中发现的涉及违法违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纪委或公安、检察机关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