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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三方面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资料来源:      日期:2011-04-21 08:04     浏览量:3234

一是把好考核关,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机制。领导干部任命前,由县人大对提请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者由提请单位撤回提名。县普法办每年组织全县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试结果上报县委组织部,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职、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是把好学法关,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程。坚持完善县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创新完善县长学法会制度,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完善客座教授讲座制度,及时学习新出台的各类法律法规,“五五”普法期间,全县共组织法制讲座55场,接受法律培训两万多人次。坚持完善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制度,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教学总体规划,保证领导干部全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

三是把好实践关,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成效。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体系,实行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论证制度,为县委县政府出台政策、落实方案提供法律服务。坚持法律知识学习与依法治县实践、社会管理工作、解决群众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用法和县城法治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