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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组织部门和乡镇负责人旁听案件庭审 “零距离”廉政警示教育

资料来源:      日期:2015-03-23 08:03     浏览量:2580
“组织培养一名干部实属不易,走错路令人惋惜。本案暴露很多问题……”3月19日下午2时,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舟山市港航管理局岱山分局原副局长孔韬涉嫌受贿一案。

  县四套班子相关领导、65家县属单位“一把手”、各乡镇负责人以及县交通运输局各科室和下属企业负责人,共200多人一起旁听了庭审全过程。
  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孔韬在2009年至2014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16980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2014年7月30日,被告人孔韬被岱山县纪委双规,并暂扣人民币25万元用于退赃,同年8月19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岱山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
  庭审中,一笔笔权钱交易的指控让现场气氛安静,旁听人员神情严肃。“被告人身兼三大重要职权,存在重要职权过于集中现象。职权制约监督机制不健全,人为执法弹性较大,同一岗位分管工作时间较长等原因……”庭审现场,公诉人深刻剖析了该案腐败产生的原因。公诉意见中对如何有效防止腐败也提出了相应的意见。指出各行业应当建立起内部有效监督制约机制,领导干部应该加强自律等。
  

 旁听人员神情触动,唏嘘不已。
  在最后陈述阶段,孔韬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没有异议。
  随后,审判长宣布孔韬受贿案择日宣判。
  近两个小时的庭审以直观的方式,对在场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一次深刻的“零距离”廉政警示教育。
  庭审结束后,县纪委常委戴巨斌表示,通过这起典型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组织全县所有党政机关“一把手”旁听庭审,以案为鉴、以案明纪,用身边鲜活的案例警示教育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意识。 据悉,县纪委在去年出台了《岱山县典型职务犯罪案件法庭审理现场警示教育实施办法》,通过让案发单位和本系统的党员干部旁听案件审理过程,扩大警示教育的效果,起到惩处一个、警示一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