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推行法官“三进”活动接受社会监督
资料来源: 驻县法院纪检组 日期:2017-03-16 09:03 浏览量:2056
近年来,我院持续推行专职社区巡回法官进海岛、进社区、进网格的“三进”活动,变“坐堂问案”为“上岛查案”,在不断完善“大调解”机制建设的同时,增强办案开放度和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接受基层人民群众监督,取得良好的法治效果。
一是坚持走出去,力争纠纷不出社区。对全县9个人居海岛、120个社区(行政村)每年常规走访不少于4次,排摸民间潜在矛盾,对苗头性问题立即予以化解。近两年累计走访700余次,行程3000多公里,解决纠纷198件,指导村规民约、集体资产分配方案等的制定6件;制发《社区巡回法官专刊》2400份,通过典型案例、图文表格等形式以案释法。
二是坚持请进来,力图争议止于庭外。在走访过程中注重了解群众司法需求,对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多发、易发类型案件,组织社区(村)干部、群众代表旁听庭审120人次;开通巡回法官热线,接听群众和社区(村)来电500余人次,对矛盾可能激化的,巡回法官接电后及时赶赴现场处理。
三是坚持搭平台,力求矛盾吸附基层。联合司法行政机关出台协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合作意见,加强人民法庭、专职社区巡回法官与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衔接合作,确保庭所即时联动,就地解决纠纷。巡回法官兼职社区人民调解指导员、联络员,近两年共制作道交、工伤、离婚等法制专题14个,巡回培训人民调解人员450人次。
四是坚持强考评,力促成效持续提升。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对“三进”走访、培训指导人民调解组织不达标的,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通过听取社区巡回法官专项工作汇报,法院领导定期走访乡镇、社区(村)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征求对该项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制度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