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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晾晒”接受监督 倒逼主体责任落地

资料来源:      日期:2018-01-31 10:01     浏览量:8761

“快来看,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在网上公示啦,来看看今年都做了哪些工作。”日前,我县财政(地税)局党组在单位网站公示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干部职工争相转告并纷纷点开网站阅读。

            

                                                   县财政(地税)局干部阅读公示报告

当前正值各部门各单位年度大考进行时,公开“晾晒”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成为今年主体责任考核的“必考题”。县纪委推行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公示制度,规定各乡镇和县属部门党委(党组)除了要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当年度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还须将报告在我县党政部门协同办公系统或本单位网站以及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是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县纪委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县委对各单位的年度考核,并将最终的“话语权”交给广大干部群众,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通过无记名打分、现场投票、提交书面意见建议等形式,对全县53家乡镇和县属单位进行民主评议。

“公示本身就是一种无形的压力,这一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得怎么样,自己说了不算,还需敞开门来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评议,形成在监督中履职的习惯。”各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纷纷表示。

为确保公示制度真正落实到位,县纪委建立健全主体责任公示备案管理制、考核考评制、监督检查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公示制落实不力,在报告中隐瞒、回避重要问题,不如实报告的,严格进行追责。

“通过公开‘晾晒’、民主评议,促使各级党组织和第一责任人守好‘主阵地’、种好‘责任田’,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县构建清单明责、纪实履责、会议督责、公开述责的责任落实完整链条,2017年共督促整改87个问题,5名干部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追责,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