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文章七十九——中秋、国庆快到了,因违规违纪,浙江这些干部和单位被通报!
中秋、国庆双节快到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前段时间已经推出“中秋国庆期间监督举报曝光专区”,鼓励欢迎网友进行举报,近期分3次对各地各单位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在浙江,不少地方的纪委监委都发出了通知,还密集通报了相关案例,其目的自然是防止节日成为突破纪律底线的借口,防范某些人每逢过节借着“聊表心意”“共庆佳节”的名义,行腐败之实。
这类通知、通报,一般来说,最密集发出的时间段,主要有三个:元旦和春节、中秋和国庆,还有就是端午节。这背后藏了什么少有人知的信息?今天,我们来聊聊这事。
“送礼人”最“喜欢”这两个节
中国传统节日很多,为什么主要侧重这三个时间段?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相关搜索。
首先搜索的是“职务之便”。这是因为凡是涉及职务犯罪的案件,裁判文书中几乎全部会带着这四个字:
搜索显示有65073个结果,这差不多说明,这个网上共有65073个职务犯罪案件的裁判文书。这是总数,罪名则包括贪污、受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
再搜“元旦+职务之便”,得到了794个结果,占总数的1.2%。
然后搜“春节+职务之便”,得到13027个结果,占总数的20%。
“清明+职务之便”虽有结果,但认真辨析,就会发现这往往是因为相关人名中带“清”,之后又连着一个“明”字所导致,如果除去这方面的情况,案件几乎为零。
搜索之后,其它节日的数字,是这样的:端午节,1212个结果,约占1.86%;中秋节,5311个结果,约占8.16%;国庆节,1555个结果,约占2.38%。
从这个搜索结果,可以大致看出,“节日腐败”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权钱交易比较容易在节日期间密集发生。
最易产生腐败的是春节,之后从多到少,依次是中秋、国庆、端午、元旦。清明节虽是重要节日,但因它的节日性质,和寻常日子差不多。其中,发生在春节、中秋两节的案例数量,远超其它节日,说明是“送礼”、权钱交易的高发时节。
通报中,这些单位和干部被点名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中秋、国庆两个节日相加,大约有占了6万多个职务犯罪案件裁判文书的10%,超过其它节日不少,尤其是国庆节还超过了端午节。从中不难看出:中秋、国庆确实是个防止“节日腐败”很重要的时间节点。
那么在“四风”问题上,什么样的类型最多呢?
最近这几天,浙江有部分地区已经发出了案例通报,并且点名道姓。归类一下,可以发现,从通报来看,节日期间,涉及到“四风”问题的,大致有这几类:
第一类是违规发放津补贴。通报中涉及到的单位和人有永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主任施红鹰、金华市水利渔业局沙畈水库管理处、江山市坛石镇新叶村党支部书记姜良根等。
第二类是违规公款吃喝。像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旭东均就因违规公款吃喝,受到处分。
第三类是违规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从通报来看,最多的表现形式是违规去歌厅唱歌,像开化县华埠镇、岱山县岱西镇、金华市水利渔业局沙畈水库管理处等单位均有干部因此被处分。其中华埠镇一次有包括原镇长在内的5名干部受处分。
其它的问题还有违规公款旅游,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辖的黄家街道宣家村党支部书记何建强等人因此受到处分;像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定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永光,普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林焱因此受处分。此外还有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套取资金购买节礼等。
今天,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也登了相关典型案例通报,通报中涉及到的人和单位有金华市金东区岭下镇原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宋跃辉;兰溪市女埠街道敬老院;东阳市卫生进修学校;武义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朱国良;磐安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厉中良等,相关人员均受到了处分。
坚决遏制“四风”回潮
在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的通报中,这么一句话值得注意:“其中出现多起违规放津补贴问题和违规接受宴请问题,值得关注。”
另一句话也值得注意:“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通报震慑力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更是开宗明义,直接道明了相关通报的用义。
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开设举报专区,以及各地密集通报相关案例,都能释放出这么一种信号:关于“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并且将会坚决杜绝令不行、禁不止的行为,对那些依然故我、恣意妄为或者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就要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决不姑息。
中秋、国庆节快到了,这是除了春节外,“送礼人”最喜欢的两个节日。千万要小心那些潜在阴暗处的“人情陷阱”,节日要过得清清白白、亮亮堂堂。
【两节期间这些“线”不要踩】
饭这么吃就违反纪律了
中秋国庆就要到了,有人仍在“犯迷糊”:哪些饭该吃,哪些饭不该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及“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严格执行条例,风清气正过节,这些饭千万不能吃——
1.违规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公款吃喝
2、违规组织公款宴请
海南省国营八一总场、国营蓝洋农场党委副书记、场长罗永华,于2013年中秋节和2014年“五一”节前后,先后2次违规公款宴请国家公职人员,合计花费18000元;2014年春节前,罗永华向国家公职人员赠送公款购买的13000元购物卡。2016年6月,罗永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违纪款收缴国库。
3、违规接受公款宴请
2013年中秋节前夕,时任广东省潮州市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陈华群、时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林泽龙和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黄建安接受该市市直某单位宴请,公款消费人民币共计9720元,并每人收受礼金人民币2000元。上述餐费及礼金以购买“副食品”、“茶具”等名义虚开发票在宴请单位入账报销。陈华群、林泽龙、黄建安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国库。
4、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
2017年3月,广东省韶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曲江分局执法中队长刘国用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辖区内两名违章建房户主所送礼金共4000元;副中队长何海华收受其中一户所送礼金1000元。此外,刘国用、何海华还存在于2016年10月至2017年春节期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品的问题。2017年8月,刘国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何海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5、出入“一桌餐”等隐蔽场所吃请
2017年10月,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原教导员赖朝星在福州一家以工作室命名的“一桌餐”场所,接受其管理和服务对象程某某的宴请;此外,2017年、2018年春节期间,赖朝星先后5次收受其他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和现金共计7500元。2018年5月,赖朝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职政务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